《放鷹隼敕》是唐代李嗣源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放鷹隼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嗣源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放鷹隼敕
馳騁畋獵,聖人每抑其心;奇獸珍禽,明王不畜於國,朕猥將寡薄,虔奉宗祧,覽前代之興亡,思昔人之取捨,所以尋頒明詔,遍諭遐方,推好生惡殺之仁,罷鵰鶚鷹鸇之貢,一則杜盤游之漸,一則遂飛走之情。近日諸色人,不稟詔條,頻獻鷹隼,既不能守茲近敕,則何以示彼後人?頗為逾違,須行止絕。其五坊見在鷹隼之類,並宜就山林解放。此後諸色人等,並不得輒將進獻。仰ト門使,凡有此色貢奉表章,不得引進。
作者簡介
李嗣源(867--933年),五代時期後唐第二位皇帝。沙陀人。李克用的養子,名嗣源,本名邈佶烈。926-933年在位。因驍勇號稱李橫衝。以功官至蕃漢內外馬步軍總管。同光四年(926年)他合魏州兵入洛京。莊宗死後,稱監國,旋即位,為後唐明宗,改元天成。次年更名亶,於莊宗弊政多有革除,“愛人恤物”,“兵革粗息,年屢豐登”。但“仁而不明,屢以非辜誅臣下”(《新五代史》)。因變亂頻仍,抱恨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