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標準物質

在電離輻射計量學中,無論是放射性活度、表面粒子發射率的測量,還是輻射劑量學等特性量值的測量,一般都需要採用放射性標準物質來校準衡量儀器或裝置,以實現量值的傳遞和統一。因此,放射性標準物質對核領域中許多方面的發展都具有相當重要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放射性標準物質
一、概念
放射性標準物質是具有一種或數種嚴格確定了特性值(諸如放射性活度、表面粒子發射率、能量和輻射劑量等)的物質或材料,用以校準計量器具、評價計量方法或給材料賦值的物質(或材料)。
二、作用
放射性標準物質的主要作用有:(1)校準和檢驗電離輻射計量儀器或裝置;(2)研究和評價測量方法或特性量值的測量結果;(3)建立準確一致的量值傳遞系統,使國內外實驗室間的測量結果一致,並具有可溯源性。
三、放射性標準物質的分類
放射性標準物質一般分為四類:放射性標準溶液;固體放射性標準源;氣體放射性標準物質;環境放射性標準物質。
四、放射性標準物質的特點與要求
放射性標準物質的放射性特性量值必須準確可靠,而且在有效試用期內放射性特性量值及相關性質(如均勻性等)足夠穩定。為此,放射性標準物質必須滿足下述要求:
(1)放射性核素半衰期較長,衰變綱圖明確,便於放射性特性量值的準確測量。
(2)放射性核純度應足夠高。因放射性核素雜質不僅影響測量結果的準確度,而且由於半衰期的不同,在進行校正時也必然引入一定的不確定度。一般來說,放射性核純度指標應在有效使用期內符合特性量值測量不確定度的要求。通常要求放射性核素雜質總量小於放射性主核素的0.1%—0.2%。
(3)液體放射性標準物質要有良好的化學物理性質,使之長時間保持均勻和穩定。氣體放射性標準物質也應具有類似的性質。
(4)標準溶液在蒸發過程中,乃至蒸發至乾,無放射性物質損失或損失可以忽略。
(5)液體標準物質和氣體標準物質要求嚴格密封,並確保在密封過程中損失量可以忽略。
(6)固體標準物質應嚴格控制其幾何條件,並採用薄的低原子序數材料作為保護層。
(7)特性量值的測量方法和使用的儀器應保證必要的準確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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