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大學議案

改革大學議案是1917年1月27日,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在國立高等學校校務討論會上提出。主要內容:(1)大學專設文、理兩科,其法、醫、農、工、商五科,另立獨立之大學,名曰法科大學、醫科大學等。(2)大學均分為三級:預科一年,本科 3 年,研究科 2 年,共 6 年。議案得到參加會議的北京各高等學校校長的一致贊同。

2月23日,教育部開會討論,同意第一條意見,對第二條則認為預科一年太短,且可不必設立研究科,決定將此意見再付高等學校校務討論會複議。經開會議決:大學均分為 2 級,預科 2 年,本科 4 年。議案對中國近代高等學校學制改革有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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