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年為載推恩制》是唐代李隆基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改年為載推恩制
- 作者:李隆基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改年為載推恩制
履端正名,義取垂範,體元設教,在乎變通。雖沿革從宜,罔不稽古。朕纘復興運,恭守睿圖,嘗恐至化猶微,淳風尚薄,未能臻華胥之俗,登可封之人。故未明求衣,日昃忘食,勵精為理,思致雍和。歷觀載籍,詳求前制,而唐虞之際,煥乎可述。用是欽若舊典,以協惟新,可改天寶三年為載。
今春事將興,陽和布澤,發號施令之日,革故履新之時,宜宏在宥之恩,以助生成之化。其天下見禁囚徒,應雜犯罪死者宜各降一等。自餘一切放免。其十惡及造偽妖妄頭首,官吏犯贓,並奸盜等,害政既深,情難容恕,不在免限。凡諸郡縣,仍令太守縣令勸課農桑,其先處分太守縣令在任有增減戶口成分者,所繇司量為殿最。自今以後,太守縣令兼能勾當租庸每載加數成分者,特賜以中上考。如三載之內皆成分,所司錄奏,超資與處分。其丁戶仍須案實,不得取虛掛之名,使親鄰代納,受其奸弊。凡在黎獻,實資存恤,一失生業,則流庸不歸,每軫於懷,深可矜憫。諸色當番人應送資課者,當郡具申尚書省勾覆。如身至上處,勿更抑令納資,致使往來辛苦。從閏二月至六月已來,其當上人中,有單貧老弱者,委郡縣長官與所繇計會,便放營農。諸軍征鎮及在尫羸疾病者,委節度使速擇放還。中外庶僚,勉修其職,各副朕意。宜布遐邇,鹹使知聞。
作者簡介
李隆基(685年—762年),又稱唐明皇。即位前,他曾與太平公主發動宮廷政變殺韋後,擁其父睿宗即位,被立為太子。712年,他受禪即位,改元為“開元”。即位之初,他勵精圖治,任用姚崇、宋璟等為相,鼓勵生產,發展經濟,革除弊害,史稱“開元之治”。晚年因驕奢淫逸,又重用李林甫、高力士和安祿山等人把持朝政,引發了“安史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