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定刑法詔

《改定刑法詔》 是五代後周郭威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改定刑法詔
  • 創作年代:五代後周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郭威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改定刑法詔
赦書節文,明有釐革,切慮邊城遠郡,未得審詳,宜更申明,免至差誤。其盜賊若是強盜,並準自來格條斷遣,其犯竊盜者,計贓絹滿三匹已上者,並集眾決殺,其絹以本處上估價為定,不滿三匹者,等第決斷。應有夫婦人被強姦者,男子決殺,婦人不坐。其犯和姦者,並準律科斷,罪不至死。其餘奸私罪犯,準格律處分。應諸色罪人,除謀反大逆外,其餘並不得誅殺骨肉、籍沒家產。

作者簡介

郭威,字文仲,生於天祐元年(904)七月,卒於顯德元年正月,終年51歲。邢州堯山(今河北隆堯)人。他本姓常,因父被殺,母親改嫁郭氏,乃隨姓郭。郭威虎背熊腰,形體魁梧,力大如牛,膽大氣壯。乾祐元年(948),後漢高祖劉知遠病死。郭威與蘇逢吉同受顧命。立劉知遠子劉承占為帝,是為隱帝。隱帝拜郭威為樞密使,掌全國兵權,郭威於是成為後漢最重要的大臣。乾祐四年(951)即皇帝位,國號周,年號廣順。後周王朝建立。廣順三年(953)十二月,郭威突然患重病。廣順四年元旦,郭威登殿舉行朝慶大典,改為顯德元年(954),將皇位傳給柴榮後去世。諡號聖神恭肅文武孝皇帝,廟號周太祖。葬於嵩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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