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縣林業局

攸縣林業局

攸縣林業局,根據《中共株洲市委辦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攸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株辦〔2019〕11號),攸縣林業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由攸縣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攸縣林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市委、縣委關於林業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攸縣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何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攸縣林業局
  • 外文名:Forestry Bureau of you Coun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何勇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林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政策措施;擬訂全縣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國土綠化工作;擬訂全縣植樹造林規劃和提出森林覆蓋率奮鬥目標並組織實施;承擔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集體林場、自然保護區、林業工程項目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三)指導全縣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的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全縣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木材憑證採伐、憑證運輸、憑證經營等林政管理;依法管理林地並辦理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審批;負責林權流轉交易監督管理,建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制度和評估師制度,促進林業生產要素合理配置,依法有序流轉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林權流轉交易產生的糾紛和承包經營契約糾紛的調處工作。
(五)負責科技興林工作;負責林業科研、科技成果申報;負責林業科技培訓、諮詢和推廣套用。
(六)負責對林產品生產經營實行巨觀管理;負責全縣林木種子、苗木管理及林業良種審定的有關工作;指導林業企事業單位進行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革新;負責林產品生產、初級加工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許可權內的行政審批工作,簡化審批程式,創新審批方式,提高辦事效率,加強審批事項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林業資金的投放使用和監督;負責依法征繳和管理林業基金;負責林業價格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擬訂林業經營發展調節政策。
(九)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負責森林病蟲害的測報和防治、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劃定疫區和保護區。
(十)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依法加強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流通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清理整頓野生動植物市場。
(十一)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林業行政執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各類案件。
(十二)開展林業宣傳,指導林業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林業基層單位的業務建設和鄉鎮的林業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有關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攸縣林業局要切實加大森林、濕地等生態系統的保護力度,實施森林、濕地的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國家公園體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工股)。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林業宣傳、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考核獎勵、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聘任和教育等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編制部門預算;提出縣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的預算建議;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承辦林業工程項目的審核報批事項;提出全縣林業資金投資規模建議;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計畫;監管國有林業資產;承擔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林業統計和局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三)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股。承擔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和政策的宣傳工作,貫徹落實林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林業法制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全縣林業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核、頒證,組織辦理林業公共服務事項。
(四)營林股(林業項目產業發展辦公室)。承擔全縣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工作;擬訂全縣造林綠化和項目實施工作方案;負責全縣造林綠化計畫、營林生產的技術、質量管理與監測;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經濟林的培育、開發和利用工作;負責各類商品林基地建設、林業工程項目的組織和技術指導工作;擬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跡地更新監督檢查和承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退耕還林和山區的綜合開發工作;協助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承擔全縣林業工作站、鄉鎮林業管理站、鄉鎮集體林場的業務指導工作;指導管理林業行業協會、林業產業和民營林業工作。
(五)林政股。負責監督全縣木材憑證採伐、運輸、經營(加工)以及林地的批准使用等林政管理工作;承擔木材經營、木材出境運輸憑證的辦理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林政案件審核工作,負責林業行政處罰案件複議的呈報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承擔局案件審查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森保股。承擔全縣森林統計、分析、評價、動態監測和資源建檔;組織開展森林分類經營,編制森林資源分類經營和採伐限額方案與年度採伐限額計畫並監督執行;依法管理林地並辦理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指導管理全縣生態公益林工程建設;承擔全縣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管理工作;依法加強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流通和開發利用的管理;承擔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防治和林木種質資源、野生動植物普查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指導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全縣濕地保護工作。

行政編制

攸縣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人員只出不進。
攸縣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攸縣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何勇
攸縣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志、朱向陽
攸縣林業局副局長(掛職):羅愛平
攸縣林業局黨組成員、工會主席:朱偉平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攸縣縣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攸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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