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法律知識問答

收養法律知識問答

《收養法律知識問答》是1999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丁峰等。

基本介紹

  • 作者:丁峰                       /            等
  • ISBN:9787800835896
  • 頁數:142
  • 定價:8.00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99-06
  • 裝幀:平裝
作品目錄,附 錄:,

作品目錄

目 錄
把收養行為納入法制軌道
在宣傳貫徹《收養法》座談會上的講話
在《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和《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上的講話
第一部分 收養制度概述
一 什麼是收養?
二、什麼是收養法?
三、收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四、收養有哪些基本類型?
五、什麼是收養關係的當事人?
六、我國收養制度的歷史沿革情況如何?
七、我國歷史上的立嗣制度與現在的收養制度
有何差別?
八、為什麼要修改收養法?
九、收養法作了哪些修改?
十、收養法確立了哪些基本原則?
十一、什麼是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原則?
我國收養法是如何體現這一原則的?
十二、什麼是平等自願原則?我國收養法是如
何體現這一原則的?
十三、什麼是不得違背社會公德的原則?我國
收養法是如何體現這一原則的?
十四、什麼是符合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原則?
我國收養法是如何體現這一原則的?
十五、我國收養法的適用範圍是如何確定的?
第二部分 收養法基本知識
一、根據收養法的規定成立收養關係應當符
合哪些實質要求?
二、哪些人可以作為被收養人?
三、收養人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四、收養法規定了哪些人可以作為送養人?
五、收養法規定在什麼情況下不能送養?
六、收養法對於收養人收養的人數有何規定?
七、什麼是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
八、收養法對有配偶者收養子女,有何要求?
九、收養法對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有何特殊
要求?
十、建立收養關係是否須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十一、對於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
以由親屬和朋友來撫養,這種撫養關係與收
養關係有何不同?
十二、收養法規定了哪些特殊條件下的收養?
十三、收養人能否收養成年子女?
十四、繼父母收養繼子女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十五、養子女與繼子女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權利和
義務有何區別?
十六、法律對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
如何規定的?
十七、什麼是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機構作為送
養人有何法律依據?是否所有的社會福利機
構撫養的孩子都可以被社會福利機構送養?
十八、成立收養關係,收養當事人應當履行哪些法
律程式?
十九、什麼是殘疾兒童的收養及殘疾兒童的認定?
二十、合法的收養關係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二十一、什麼樣的收養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二、被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收養行為,引起哪
些法律後果?
二十三、收養關係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解除?
二十四、解除收養關係發生什麼法律效力?
二十五、收養法規定了哪些解除收養關係後的經濟
補償?
二十六、我國收養法規定了哪些法律責任?
第三部分 中國公民辦理收養登記須知
一、為什麼要制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二、何種收養行為需要辦理登記?
三、由哪個部門辦理收養登記?
四、公民辦理收養登記如何選擇登記機關?
五、辦理收養登記手續對收養關係當事人有何要求?
六、辦理收養登記,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
提交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
七、辦理收養登記,送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
提交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
八、辦理收養登記的機關應當如何進行審查?
九、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應當如何
進行公告?
十、對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如何
追究責任?
十一、收養關係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登記的,有何
法律後果?
十二、收養登記證、解除收養關係證明為何要由國
務院民政部門制訂?
十三、辦理收養登記以及解除收養關係登記需要支
付哪些費用?
第四部分 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
辦理收養登記須知
一、為什麼要將《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
實施辦法》修訂為《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二、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應當如何適用法律?
三、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應當遵守哪些原則規定?
四、什麼是中國收養組織?它在涉外收養中
承擔哪些主要職責?
五、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應當如何向中國
收養組織提交材料,提交哪些材料?
六、涉外收養中的送養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
交何種材料?
七、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在涉外收養中承
擔哪些職責?
八、為什麼要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查
被收養人的資格和送養人提交的材料?
九、外國人來華收養子女如何辦理收養登記?
十、外國人來華收養子女如何辦理收養公證?
十一、涉外收養的被收養人如何辦理出境手續?
十二、外國人來華收養子女要繳納哪些費用?
十三、社會福利機構如何接受並使用外國收
養人和外國收養組織的捐贈?
第五部分 華僑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門、
台灣地區的中國公民在內地
辦理收養登記須知
一、本規定與《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是什麼關係?
二、華僑和居住在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中國公
民在內地收養子女,應當到哪裡辦理收養登記?
三、華僑申請辦理成立收養關係的登記時,應當提
交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
四、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辦理成立收養關係
的登記時,應當提交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
五、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辦理成立收養關係
的登記時,應當提交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
六、台灣居民申請辦理成立收養關係的登記時,應
當提交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

附 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華僑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中國公民
辦理收養登記的管轄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證件和
證明材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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