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展業合一制度

收費展業合一制度是壽險業務管理制度之一。指人壽保險公司對分散性大,單位保額低、收費數額又少的地區,在業務上實行收取保費和宣傳承保相結合的管理制度。

該制度是先將展業區域劃分許多小地區,原則上使一名業務員擔任一個地區的有效契約的收費及其他服務工作,並招攬新的業務。這種制度始創於英國,盛行於美國、日本等國。其有如下優點:(1) 因在特定的區域從事收費和保險服務工作,容易同保戶建立聯繫,從而減少失效。(2)業務員因有收費工作工資、所以收入較一般業務員、外勤人員穩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