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發貨單位所在地

收發貨單位所在地是指進出口貨物接收貨物單位和提供貨物單位的所在地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開放區、沿海開放城市)。作此統計,可以觀察進出口貨物的流向,分析對外貿易同這些地區的經濟關係和影響。它的統計結果與反映經營單位的統計結果是不樣的。收貨單位所在地是指進口貨物最終收貨使用單位所在地。它有三種情況:1.直接接受外貿公司調撥的收貨單位所在地區;2.委託外貿公司進口的單位所在地區;3.自行從國外進口貨物的單位所在地區,對難以確定最後的收貨單位,可以從預知運往地區或按第一收貨單位所在地區確定為收貨單位。發貨單位所在地是指出口貨物的始發單位所在地區,也就是貨物生產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