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加快創新發展,科技部、商務部研究制定了《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發展若干措施》。
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一項戰略舉措。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提出若干支持措施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堅定踐行新發展理念,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推進自貿試驗區戰略與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相結合;堅持科技創新與制度創新雙輪驅動,破除制約創新的體制機制障礙,激發創新活力;堅持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最大限度用好全球創新資源,拓展開放型經濟新空間;堅持統籌自貿試驗區和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聯動發展,不斷放大政策集成效應,引導創新要素加速流動和聚集;堅持把提升創新驅動發展能力作為自貿試驗區檢驗建設成效的重要標準,支撐建設開放和創新融為一體的綜合改革試驗區,為國家創新體系建設開展積極探索。
二、重點任務
(一)促進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完善適合科技企業發展的金融服務模式。
1.鼓勵銀行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創新適合科技型企業的擔保方式,在自貿試驗區內先行先試,拓展科技型企業融資渠道。
2.充分發揮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作用,支持自貿試驗區設立一批專業化創業投資子基金,引導帶動社會資本投入創新。
3.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開展投貸聯動試點,為創新創業企業提供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方式,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其他外部創業投資機構開展投貸聯動業務。
4.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配合銀監會等部門,積極爭取將重慶、四川、河南自貿試驗區納入投貸聯動試點。
5.深化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科技創新版”試點,推進金融中心與科創中心建設相結合的科技金融模式創新。
6.拓寬創新創業項目境外融資渠道,引導境內外資本對自貿試驗區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支持。
(二)提升科技服務業發展水平,推動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融合。
7.發揮自貿試驗區高端要素集聚優勢,支持自貿試驗區大力發展科技服務業,重點發展研發設計、中試熟化、創業孵化、檢驗檢測認證等業態,提升科技服務能力。
8.支持自貿試驗區壯大科技服務市場主體,培育一批擁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務機構和龍頭企業,形成一批科技服務業創新型產業集群。
9.鼓勵自貿試驗區搭建面向服務貿易發展需求的科技服務平台,匯聚科技服務資源,積極探索有利於本區域科技服務業發展的新路徑和新模式。
10.支持自貿試驗區內融資租賃企業引進國外先進高端科研儀器設備,為科研機構、科技型企業等創新主體開展租賃服務。
(三)促進高水平創新人才引進和集聚,為自貿試驗區建設提供強有力智力支撐。
11.支持自貿試驗區率先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充分調動和激發人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形成創新人才蓬勃成長、創新成果不斷湧現的良好局面。
12.鼓勵自貿試驗區改革和完善引才配套政策,為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創新創業營造環境、提供便利。
(四)完善創新創業生態,推動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競相迸發。
13.支持自貿試驗區依託龍頭骨幹企業、科研院所積極構建專業化眾創空間,鼓勵各類資本共同參與,支撐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14.積極支持建設創業苗圃、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加速器,發展新型創業孵化機構,構建完善的科技創業孵化體系和生態系統。
15.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面向小微企業的社會化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大批創新活力旺盛的小微企業不斷湧現。
(五)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培育發展新動能。
16.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先進區後報關”、進口研發樣品便利化、檢驗檢疫新模式等方面制度創新優勢,促進企業研發活動便利化,降低科技研發成本,加速成果轉移轉化。
17.推動自貿試驗區深入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在支持企業研發成果轉化等方面開展先行先試,進一步破除制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體制機制障礙。
18.鼓勵培育建設國際化、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發展壯大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打造功能完善、運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
19.鼓勵自貿試驗區內企業與各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協同創新。
三、加強組織實施
建設自貿試驗區是一項長期、涉及面廣的系統工程。科技部、商務部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在國務院自貿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統籌協調下,會同有關部門,強化支撐和服務。有關省市科技廳(委)、商務廳(委)要加強協同,結合各自貿試驗區定位和發展實際需求,配合各自貿試驗區辦公室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動各項任務落實落地,積極支持自貿試驗區創新發展。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堅定踐行新發展理念,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推進自貿試驗區戰略與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相結合;堅持科技創新與制度創新雙輪驅動,破除制約創新的體制機制障礙,激發創新活力;堅持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最大限度用好全球創新資源,拓展開放型經濟新空間;堅持統籌自貿試驗區和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聯動發展,不斷放大政策集成效應,引導創新要素加速流動和聚集;堅持把提升創新驅動發展能力作為自貿試驗區檢驗建設成效的重要標準,支撐建設開放和創新融為一體的綜合改革試驗區,為國家創新體系建設開展積極探索。
二、重點任務
(一)促進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完善適合科技企業發展的金融服務模式。
1.鼓勵銀行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創新適合科技型企業的擔保方式,在自貿試驗區內先行先試,拓展科技型企業融資渠道。
2.充分發揮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作用,支持自貿試驗區設立一批專業化創業投資子基金,引導帶動社會資本投入創新。
3.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開展投貸聯動試點,為創新創業企業提供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方式,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其他外部創業投資機構開展投貸聯動業務。
4.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配合銀監會等部門,積極爭取將重慶、四川、河南自貿試驗區納入投貸聯動試點。
5.深化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科技創新版”試點,推進金融中心與科創中心建設相結合的科技金融模式創新。
6.拓寬創新創業項目境外融資渠道,引導境內外資本對自貿試驗區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支持。
(二)提升科技服務業發展水平,推動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融合。
7.發揮自貿試驗區高端要素集聚優勢,支持自貿試驗區大力發展科技服務業,重點發展研發設計、中試熟化、創業孵化、檢驗檢測認證等業態,提升科技服務能力。
8.支持自貿試驗區壯大科技服務市場主體,培育一批擁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務機構和龍頭企業,形成一批科技服務業創新型產業集群。
9.鼓勵自貿試驗區搭建面向服務貿易發展需求的科技服務平台,匯聚科技服務資源,積極探索有利於本區域科技服務業發展的新路徑和新模式。
10.支持自貿試驗區內融資租賃企業引進國外先進高端科研儀器設備,為科研機構、科技型企業等創新主體開展租賃服務。
(三)促進高水平創新人才引進和集聚,為自貿試驗區建設提供強有力智力支撐。
11.支持自貿試驗區率先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充分調動和激發人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形成創新人才蓬勃成長、創新成果不斷湧現的良好局面。
12.鼓勵自貿試驗區改革和完善引才配套政策,為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創新創業營造環境、提供便利。
(四)完善創新創業生態,推動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競相迸發。
13.支持自貿試驗區依託龍頭骨幹企業、科研院所積極構建專業化眾創空間,鼓勵各類資本共同參與,支撐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14.積極支持建設創業苗圃、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加速器,發展新型創業孵化機構,構建完善的科技創業孵化體系和生態系統。
15.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面向小微企業的社會化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大批創新活力旺盛的小微企業不斷湧現。
(五)加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培育發展新動能。
16.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先進區後報關”、進口研發樣品便利化、檢驗檢疫新模式等方面制度創新優勢,促進企業研發活動便利化,降低科技研發成本,加速成果轉移轉化。
17.推動自貿試驗區深入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在支持企業研發成果轉化等方面開展先行先試,進一步破除制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體制機制障礙。
18.鼓勵培育建設國際化、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發展壯大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打造功能完善、運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
19.鼓勵自貿試驗區內企業與各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協同創新。
三、加強組織實施
建設自貿試驗區是一項長期、涉及面廣的系統工程。科技部、商務部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在國務院自貿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統籌協調下,會同有關部門,強化支撐和服務。有關省市科技廳(委)、商務廳(委)要加強協同,結合各自貿試驗區定位和發展實際需求,配合各自貿試驗區辦公室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動各項任務落實落地,積極支持自貿試驗區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