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財政局,主要職責有擬訂執行攀枝花市財政、稅收發展戰略;研究、擬定全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和辦法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攀枝花市財政局
- 地點:攀枝花市
- 釋義:政府部門
- 職責:為民服務
主要職責
(2)研究、擬定全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中央、省轉貸的特種國債。
(3)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實施;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及市本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擬訂財政稅收收入計畫;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及財政專戶;核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制定和規範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具體辦法。
(4)聯繫、協調國稅、地稅、海關等部門的稅政業務工作;組織稅政檢查;提出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和對全市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參與地方稅制改革,會同稅務等部門上報地方稅制改革方案;擬訂和審議國家授權的地方稅減免規定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監督各類稅收減免規定和有關稅款退庫及提退事項。
(5)管理市級財政公共支出;貫徹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擬訂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統一的有關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管理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收支計畫和有關國際收支事項;執行並實施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
(6)貫徹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市級政府的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參與研究、擬定養老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市級醫療保險的政策。
(7)擬訂和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改革方案、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及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清產核資和績效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及企業國有資產權屬界定、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轉讓工作,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國有資產及集體資產的統計、分析;指導、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及集體企業資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等項工作;指導資產評估業務;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相關財務會計制度。
(8)管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市級財政安排的經貿、農業支出、挖潛改造支出、科技支出以及市級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資金;審查財政基本建設投資資金的概、預、決(結)算;監管地方商業銀行、保險、證券、擔保行等地方金融機構財務;承擔外國政府、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日本國際協辦銀行和國際農發基金會等政府性外債管理工作;負責彩票的監管和發行規模的審核上報工作。
(9)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實施《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擬訂和實施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有關具體辦法和補充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會計專業技術職稱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制度的試點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會同有關部門清理整頓經濟鑑證類中介機構。
(10)負責全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擬訂財政監督的規章制度;監督執行財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檢查反映財政收支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
(11)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實施財政業務和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指導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