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商務發展規劃、計畫和相關政策措施。
二、承擔指導和協調全市服務業發展的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加快商貿服務業、社區商業和第三方物流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歡凳詢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請婆霸定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
四、承擔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監管,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擬訂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牽頭負責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八、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牽頭開展對外貿易調查、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和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付嚷享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九、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市內國家級經開區和國(境)別產業園區工作;負責全市國際合作園區建設推進工作,指拜蒸拔導國際合作園區的對外開放交流工作職責。
十、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境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促辣按規定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管理我市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管理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及贈款(不合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市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一、管理我市赴境外舉辦的各種商品交易會和經貿推介活動,指導和監督管理以攀枝花市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十二、規劃全市商務系統電子政務、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發展。
十三、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牽頭組織實施付嚷樂戶。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宣傳、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深化改革、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統籌協調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二、服務業發展協調科(攀枝花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市服務業發展工作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匯總分析全市服務業運行發展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推進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和監督管理以攀枝花市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和展銷會等活動。承擔攀枝花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三、政策法規科
負責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實施法制監督,開展法制宣傳,承擔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設詢道調解等事務。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商務行政審批、備案工作,依法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承擔行權平台運行牽頭工作。負責信訪維穩工作。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四、市場秩序科
貫徹執行國內貿易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履行市場綜合治理和監管職責,開展商貿領域行政執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承擔組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進商務誠信建設。牽頭負責全局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五、市場體系建設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場體系建設方針政策,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區域城鄉市場協調發展,負責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指導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發展,組織實施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推進各類商品市場建設。按照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老舊汽車報廢更新管理。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六、商貿流通與市場運行科
負責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分析。負責組織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負責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及行業協調,承擔“菜籃子”商品供應、繭絲綢流通等協調工作。負責擬訂流通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負責商務領域標準化和行業科技進步,促進流通技術套用和現代化發展。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行業管理工作。按照規定對拍賣、直銷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和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統籌商貿流通與消費促進工作。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七、電子商務發展科
貫徹落實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動全市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最佳化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制定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建立完善電子商務培訓、統計和評價體系。推進電子商務與產業融合,培育重點電子商務園區、基地和企業,支持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發展。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進企業、進社區,指導全市電子商務示範工程建設。發展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等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八、對外經濟貿易科
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服務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協調全市進出口工作、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負責加工貿易管理和服務。指導全市國際服務貿易,促進服務貿易出口,管理技術貿易工作。組織企業開展境外貿易和國內涉外貿易促進活動。依法指導、管理和監督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九、人事培訓科
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實施商務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十、機關黨辦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務、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扶貧、統戰及群團工作。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48名,離退休工作人員編制6名,機關後勤事業編制7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按市委規定配備;科級領導職數20名。
現任領導
攀枝花市商務局局長:周國順
其他事項
(一)原市流通行業管理辦公室下屬的市工業品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所、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下屬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攀枝花市支會、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連人帶編整體劃歸市商務局管理。
(二)企業改革工作有關問題。
1、市國資委要抓緊實施對未改制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下同)和完成改制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尚未改制的國有企業,移交國資委負責實施改制工作,同時,國資委還要做好監管企業的穩定等工作,各企業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已啟動改制(方案已批准)和正在改制企業的改制工作,以及不屬於國資委監管範圍企業的穩定等遺留工作,仍由企業主管部門負責,改制完成後,該移交國資委的要及時移交。其中:已撤銷的原市流通行辦和原市外貿局所屬企業由市商務局負責;原市工業行辦所屬企業由市經委負責;原市建設局所屬城市管理方面的企業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
2、市規劃和建設局、市交通局所屬企業全部移交國資委管理。
(三)市發展和改革委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市發展和改革委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有關重要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展和改革委研究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
2、外商投資管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由市發展和改革委會同市商務局等部門擬訂上報,由市發展和改革委與市商務局聯合發布。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二、服務業發展協調科(攀枝花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市服務業發展工作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匯總分析全市服務業運行發展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推進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和監督管理以攀枝花市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和展銷會等活動。承擔攀枝花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三、政策法規科
負責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實施法制監督,開展法制宣傳,承擔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調解等事務。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商務行政審批、備案工作,依法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承擔行權平台運行牽頭工作。負責信訪維穩工作。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四、市場秩序科
貫徹執行國內貿易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履行市場綜合治理和監管職責,開展商貿領域行政執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承擔組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進商務誠信建設。牽頭負責全局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五、市場體系建設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場體系建設方針政策,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區域城鄉市場協調發展,負責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指導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發展,組織實施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推進各類商品市場建設。按照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老舊汽車報廢更新管理。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六、商貿流通與市場運行科
負責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分析。負責組織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負責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及行業協調,承擔“菜籃子”商品供應、繭絲綢流通等協調工作。負責擬訂流通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負責商務領域標準化和行業科技進步,促進流通技術套用和現代化發展。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行業管理工作。按照規定對拍賣、直銷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和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統籌商貿流通與消費促進工作。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七、電子商務發展科
貫徹落實電子商務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動全市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最佳化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制定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建立完善電子商務培訓、統計和評價體系。推進電子商務與產業融合,培育重點電子商務園區、基地和企業,支持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發展。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進企業、進社區,指導全市電子商務示範工程建設。發展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等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八、對外經濟貿易科
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服務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協調全市進出口工作、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負責加工貿易管理和服務。指導全市國際服務貿易,促進服務貿易出口,管理技術貿易工作。組織企業開展境外貿易和國內涉外貿易促進活動。依法指導、管理和監督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九、人事培訓科
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實施商務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十、機關黨辦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務、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扶貧、統戰及群團工作。
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事項。
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48名,離退休工作人員編制6名,機關後勤事業編制7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按市委規定配備;科級領導職數20名。
現任領導
攀枝花市商務局局長:周國順
其他事項
(一)原市流通行業管理辦公室下屬的市工業品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所、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下屬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攀枝花市支會、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連人帶編整體劃歸市商務局管理。
(二)企業改革工作有關問題。
1、市國資委要抓緊實施對未改制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下同)和完成改制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尚未改制的國有企業,移交國資委負責實施改制工作,同時,國資委還要做好監管企業的穩定等工作,各企業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已啟動改制(方案已批准)和正在改制企業的改制工作,以及不屬於國資委監管範圍企業的穩定等遺留工作,仍由企業主管部門負責,改制完成後,該移交國資委的要及時移交。其中:已撤銷的原市流通行辦和原市外貿局所屬企業由市商務局負責;原市工業行辦所屬企業由市經委負責;原市建設局所屬城市管理方面的企業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
2、市規劃和建設局、市交通局所屬企業全部移交國資委管理。
(三)市發展和改革委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市發展和改革委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有關重要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展和改革委研究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
2、外商投資管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由市發展和改革委會同市商務局等部門擬訂上報,由市發展和改革委與市商務局聯合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