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攀枝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實施方案的批覆》和攀枝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的批覆》而設立的,直屬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正縣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攀枝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直屬單位: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級別:正縣級事業單位
- 類別:中心
- 地理位置:中國攀枝花市
- 對象:住房公積金
中心職責,現狀,機構設定,地圖信息,
中心職責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執法主體,具體履行下列職責:
(1)編制、執行全市和市級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和貸款計畫;
(2)負責記載全市各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核定住房公積金的交繳基數;
(4)督促各單位按期匯繳住房公積金;
(5)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支取、轉移及貸款;
(6)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貸款及利息的回收;
(7)負責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8)負責對縣、區各辦事處的管理和檢查指導;
(9)承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現狀
攀枝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成立以來,嚴格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關於“管理委員會決策、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公積金的管理與運作,努力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公積金制度的優越性,取得較好的綜合效益。截止2005年10月底,攀枝花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累計額達到 14.5 億元,累計支取住房公積金 4.66 億元,累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36 億元。
機構設定
(一)政研部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房改和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方針政策;認真進行調查研究,為房改與住房公積金管理決策服務;制定實施房改方案,協調解決實施中的有關問題;審核政策性住房出售對象和標準;組織實施住房補貼和審核住房補貼發放對象及標準;建立住房檔案和住房補貼檔案管理系統;提供政策諮詢服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二)資金部
負責制定住房公積金管理的規劃與計畫;做好住房公積金宣傳工作,不斷擴大歸集面;負責審定住房公積金交繳基數及比例;建好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和全市職工公積金總賬;審核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會同受託銀行做好住房公積金的資金調度、結息等工作;與信貸部一道做好住房公積金貸款清理回收工作;按時向省、市有關部門報送財務報表;負責管理好售房款及維修費;提供住房公積金政策諮詢服務。
(三)信貸部
負責制定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畫;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宣傳,努力擴大貸款增量;切實做好信貸風險預測,採取措施確保資金運行安全;受理職工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負責貸款審核和貸款管理;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程式,統一操作流程;做好住房公積金貸款賬務管理;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貸款檔案;負責做好住房公積金貸款清理回收工作;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諮詢服務。
(四)綜合部
負責做好文書、接待、公務、考勤、印鑑管理等常規工作;負責搞好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報刊雜誌、車輛、水電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抓好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勞資、人事、社保、醫保等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抓好“綜治”、愛衛、計生、初保、綠化等工作。
(五)仁和區辦事處
編制、執行本區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做好住房公積金宣傳、諮詢與查詢工作,不斷擴大覆蓋面;督促本區各單位按期匯繳住房公積金;負責本區住房公積金核算、審核住房公積金的支取及使用,建好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負責記載本區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和使用等情況;負責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貸款與利息的回收;提供住房公積金政策諮詢服務;負責管理好固定資產;處理好與當地黨委、政府和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工作。
(六)鹽邊縣辦事處
編制、執行本縣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做好住房公積金宣傳、諮詢與查詢工作,不斷擴大覆蓋面;督促本縣各單位按期匯繳住房公積金;
負責本縣住房公積金核算、審核住房公積金的支取及使用,建好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負責記載本縣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和使用等情況;負責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貸款與利息的回收;提供住房公積金政策諮詢服務;負責管理好固定資產;處理好與當地黨委、政府和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工作。
(七)米易縣辦事處
編制、執行本縣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做好住房公積金宣傳、諮詢與查詢工作,不斷擴大覆蓋面;督促本縣各單位按期匯繳住房公積金;
負責本縣住房公積金核算、審核住房公積金的支取及使用,建好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負責記載本縣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和使用等情況;負責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貸款與利息的回收;提供住房公積金政策諮詢服務;負責管理好固定資產;處理好與當地黨委、政府和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紫荊巷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