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竹子

《太平廣記》卷八五引五代·景煥《野人閒話》:擊竹子,不言姓名,亦不知何許人,年可三十餘。在成都酒肆中,以手持二竹節相擊,鏗然鳴響,有聲可聽,以唱歌應和,乞丐於人,詞旨皆合道意。得錢多飲酒,人莫識之。如此十餘年。一旦,自詣東市賣生藥黃氏子家,日:“我乞丐之人也,今病甚,若死,敢以火葬為托。今自齎錢兩貫文,作買柴用。慎勿觸我之心肝。”黃氏子翌H見擊竹子,復與黃氏子金二斤,又日:“昨言不用;令人觸我心肝則幸也。”言訖而逝。黃氏子將出於郊野,堆積柴炭,祭而焚之。即聞異香馥郁。至晚,只餘其心,其大如斗。黃氏子收以歸城,以杖觸之,忽聞炮烈,其聲如雷,人馬皆駭。逡巡。有人長尺餘,自煙焰中出,乃擊竹子也。手擊其竹,嘹然有聲。杳杳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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