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偶說親

【擇偶說親】西藏墨脫地區門巴族的婚俗。墨脫門巴族的婚俗,一般是由父母作主,但青年男女相愛之後,父母則為他們請媒說親。有少數是父母包辦的,這也要徵得子女的同意。許多男女青年在勞動社交中相愛以後,則通過朋友轉告自己的父母,在家裡經過商量,請“嘎東”或“捻嘎”(意為媒人)去找女方父母說親。媒人是能說會道而上年歲的男方親戚和朋友。也有少數被民眾公認的常常被請做媒的人,媒人到女家兩次或多次,到婚事結束時,由男方給媒人一張山羊皮,或一至數元銀圓的報酬費。有的在婚前已有關係而又因故決裂不能結婚的,若有了孩子,男方要負擔一部分撫養費。對私生子女,社會輿論不歧視,對於這種未婚男女關係,只有他們的父母過問和教育。門巴族中父系親屬之間嚴禁婚配,姨表也不通婚。認為姑表(即舅表)是應該優生的婚姻。在同輩兄弟和從兄弟之間可以轉房。兄弟中有一人死去,可以納其妻為己妻。轉房必須在喪後一二年,並取得女方的同意之後才能舉行。嚴禁不同輩分之間轉房。
門巴族的婚姻形式,主要是一夫一妻制,同時還存在著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的家庭。還有一部分是入贅婚。一妻多夫,主要是兄弟共妻,最多有兄弟四人共一妻的。這種多夫的家庭,是群婿的殘跡,後來被農奴制度的殘酷壓榨使這種家庭形式延續下來,這種家庭,共妻不分家,才能有力量支應繁重的烏拉差役。因此,民眾對多夫家庭的反映是好的。特別是對團結較好,生活較好的家庭,人們認為他們的妻子有本事。兄弟共妻是哥哥先娶妻,然後請弟先後與兄妻同居成為事實上的多夫。這些家庭,仍然和缺乏勞動力有關係。如原丈夫喪失勞力,又招夫進來組成多夫家庭。一夫多妻有各種不同情況,有一種認為妻多勞動力多,好辦事情,這些多是些富戶。在一夫多妻中的姊妹共夫,多發生在招贅婿的家庭。例如先贅於姐姐,後與妹妹有了關係,成為事實上的共夫家庭。個別家庭還有三姊妹共一夫的。在墨脫門巴族中招贅婚也是比較多的。在人們的認識中,“嫁”與“贅”沒有貴賤之分。這些婚俗隨社會的發展正在改變,新的風尚正在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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