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是指指揮人員和值班、執勤人員擅離職守或者玩忽軍事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
- 類型:罪名
- 領域:法律
- 相關:指揮人員和值班、執勤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是指指揮人員和值班、執勤人員擅離職守或者玩忽軍事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是指指揮人員和值班、執勤人員擅離職守或者玩忽軍事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規定,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是指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擅離職守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觸犯本條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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