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發聲

播音發聲是播音員在播音時的發音和用聲方式。其中包括播音的吐字方式、播音的呼吸狀態、聲音色彩的使用等。它是播音技能的基本組成部分。播音發聲是對生活語言發音和用聲方法的修正補充,目的是滿足播音這種在廣播電台或電視台等大眾傳播媒介中,通過言語傳遞信息的特殊交流方式的需要,它是電子傳播方式的產物。

播音發聲力求達到下列目的:(一)吐字準確清晰。這樣的吐字可維護廣播電台或電視台播音的發音規範性,同時克服由於這種交流方式的非可視性、噪音等特殊因素造成的不利影響。準確是指發音合乎規定的發音規範;清晰是指語音有較高的解析度,在較強的背景噪音中也能聽清楚。(二)聲音富於變化。聽眾或觀眾在利用廣播或電視接收信息時具有主動選擇權,為了有效地吸引聽眾,播音員必須善於使用富於變化的聲音,避免單調的發音。聲音的變化包括音高、音色、音量、吐字力度、速度等各種聲音要素的對比變化。(三)聲音和諧動聽。由於播音的職業特殊性,聽眾對播音員的聲音除了發音上的要求之外,還附帶有一種審美要求。因此,播音員的聲音不論其音質如何,都應當是和諧動聽的。任何令人反感的音色都會直接影響傳播效果。播音發聲的具體方法包括:(一)依據國家規定的讀音標準發音。(二)利用包括傳統吐字歸音方法在內的一系列口腔控制方法求得吐字的清晰。(三)建立以胸腹聯合式呼吸為主的氣息支持滿足上述發音方式的需要。(四)在準確清晰的基礎上,根據語言內容和感情色彩恰當地運用音高、音色、速度等聲音要素的多層次變化。(五)對生活語言使用的音色進行調整,形成以口腔(包括咽腔)共鳴為主,伴有一定胸腔共鳴和適當鼻腔共鳴的發聲方式。播音發聲以生活語言的發聲狀態為基礎,但在許多方面又不同於一般生活語言的發聲狀態,通常需要經過訓練才能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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