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遠縣統計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縣生產總值,整理、測算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管理、審批(備案)各部門、各鄉鎮統計調查項目、調查計畫、調查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遠縣統計局
  • 位置:撫遠縣
  • 類別:統計局
  • 級別:縣級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撫遠縣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配套的法規和規章,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全縣統計工作。
(二)擬訂統計工作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全縣統計工作規劃、統計調查計畫和地方統計調查標準、統計調查制度,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
(三)組織實施全縣一產、二產、三產各有關行業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水平、縣域經濟發展、節能降耗、城鎮化發展、婦女兒童、企業景氣等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
(四)組織完成國家部署的普查任務,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完成國家、省和縣本級重大普查和抽樣調查;組織各部門、各鄉鎮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市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信息諮詢建議。
(五)組織管理全縣統計登記工作;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和規範化建設;組織建立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督和評估。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信息,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信息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管理全縣統計資料庫網路,指導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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