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遠縣發改局

撫遠縣發改局是撫遠縣的一個政府部門,設有綜合辦公室、項目辦公室、投融資辦公室、以工代賑辦、農村經濟辦公室、社會發展事業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物價管理辦公室和信息產業管理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遠縣發改局
  • 地點:撫遠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與結構調整的調控政策;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指導並監督各行業規劃及年度計畫的實施。
(二)做好全縣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研究提出可持續發展戰略,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
(三)匯總、研究和分析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警和監測,編報經濟運行調控目標、任務和措施,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提出全縣全社會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安排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重大項目,指導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負責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審批、呈報、前期考察論證工作。
(五)提出全縣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銜接平衡農業、水利、林業、牧業、鄉鎮企業、氣象等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經濟發展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監測和分析農業與農村經濟的發展,安排重大項目。
(六)研究提出全縣基礎產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銜接平衡交通、能源、郵電通信和城市基礎設施等行業的發展規劃,協調解決發展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安排重大項目。
(七)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總體目標,研究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等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要政策,協調解決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組織和參與計畫、投融資、價格等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起草並組織實施;組織和參與有關重要綜合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協調實施。
(九)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勞動保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使用情況。
(十)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發展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調解決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制定全縣鄉鎮及民營企業的發展戰略,指導全縣鄉鎮企業經濟結構調整,引導全縣鄉鎮企業發展外向型經濟,指導全縣鄉鎮企業科技職工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全縣鄉鎮企業項目庫建設,為鄉鎮企業提供經濟技術諮詢和信息服務。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指導國有企業的管理、扭虧、脫困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和發展。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信息產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總體規劃,巨觀管理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軟體業,執行國家信息產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服務信息化。按國家及信息產業部有關規定。貫徹執行國家信息服務資費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參與制定地方信息資費政策。
(十二)研究提出全縣新型牆體材料開發與利用的發展戰略,中長期和年度發展計畫,組織協調新型牆體材料的科研、生產和推廣套用工作。實施牆改監察、處理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條例,開發價格評估、價格鑑定工作。
(十三)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協助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好區域內國家和省管理的商品價格;規範區域放開的商品價格行為,對市場價格進行動態管理;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工作,並對價格調節基金的管理和投放使用提出意見和建議。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撫遠縣發展和改革局內設9個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信訪信息、檔案管理、聯絡接待、保密保衛等行政事務;組織草擬經濟計畫工作的行政規章和綜合性檔案;負責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辦檢查工作。匯總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研究全縣經濟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發展速度、比例結構等重大問題,監督並組織實施,綜合分析全縣經濟形勢,經濟運行動態的檢測、預測、預警,及時提出分析報告和調控政策建議;負責組織草擬綜合業務檔案和調控政策建議;負責組織草擬綜合業務檔案和報告。
(二)項目辦公室
負責收集和了解國內外投資信息,組織論證,選擇具有全局意義的全縣重大項目,並進行年度重大前期項目排隊;負責縣級項目庫的管理,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和效益的原則對項目庫不斷充實調整;督促指導項目法人做好項目的立項評估論證工作。
(三)投融資辦公室
匯總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監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的措施,檢查監督政策的貫徹實施;審核基本建設項目和房地產開發項目計畫;核發投資許可證;協同有關辦公室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組織落實國家、省、市下達的各項年度計畫,安排使用好國家、省、市建設資金的建設項目和重大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建設資金的年度總規模、資金的分行業、分部門使用方向和配置意見;研究制定籌措重點項目建設資金政策措施,負責重大項目的融資工作。
(四)以工代賑辦
組織編制和上報全縣以工代賑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落實國家、省、市下達的以工代賑項目年度計畫;負責以工代賑項目組織、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貫徹執行以工代賑政策和管理辦法,協調好以工代賑建設項目評估、論證等審批前準備工作;負責以工代賑項目資金、質量、施工和竣工驗收工作;管理和爭取以工代賑資金。
(五)農村經濟辦公室
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匯總編制農業、林業、牧業、水利、水產、鄉鎮企業、環保、氣象等部門的生產、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和實施全縣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監測和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呈報項目計畫
(六)社會發展事業辦公室
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銜接平衡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全縣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科技、教育、人口、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發展對策;編制全縣社會發展年度報告;呈報社會事業基本項目計畫。
(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負責起草全縣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行政規章;研究擬定工、礦、商貿企業等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及安全技術標準;負責考核、監督、檢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及設備檢驗。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重大活動的宣傳教育和新聞報導工作。
(八)物價管理辦公室
負責對市場放開商品價格的監督、分析、預測價格走勢,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負責農產品、工業品和重要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工作。發放、審驗《收費許可證》;依據有關規定,審批縣管的經營性、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對各種收費進行清理整頓。
(九)信息產業管理辦公室
貫徹宣傳國家信息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總體規劃;參與制定地方信息交費政策和標準;對市場信息進行管理;組織協調信息產業攻關和推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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