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松縣經濟局

撫松縣經濟局

撫松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松縣經濟局
  • 外文名:Fusong County Bureau of economic
  • 內設機構:4個
  • 隸屬:撫松縣縣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縣經濟局(縣中小企業發展局)的主要職責是:
(二)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工業發展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擬定全縣工業發展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聯繫工業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協調指導全縣城區集體、個體、民營經濟發展;指導、協調、聯繫縣手工業合作聯社。
(三)負責全縣能源、礦產冶金、林木加工、醫藥、綠色食品、汽車配套、塑膠化工、紡織建材等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實行行業管理。
(四)負責全縣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服務及融資工作,制定相關政策,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五)研究制定全縣國有企業改革的有關政策,指導國有企業的改革、改組、兼併破產等工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負責全縣企業集團的設立初審、規範及企業改制為股份制有限公司的申報工作;指導企業的管理、扭虧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
(六)指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規劃;負責限額以下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產業技術研發項目的審批、申報、登記備案和監督;提出全縣技術改造專項資金使用計畫,申請省財政技改貼息和新產品補貼,並負責監督檢查。
(七)組織協調全縣鐵路、公路、航空、水路等運輸和外貿營運,綜合管理全縣聯合運輸工作。
(八)負責工業企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及清潔生產、節能、節水工作;落實、指導檢查企業的安全生產、財務制度、檔案管理、勞動力工資、福利等管理工作。
(九)指導全縣工業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企業培訓和引進域外智力工作。
(十)負責聯繫協調金融機構。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會議組織、籌備;負責局機關資產管理登記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後勤管理工作;完成政府臨時安排的非業務工作。
負責局屬勞動、人事、勞動保護、職稱評定、業務檔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檔案管理、文秘、勞資、印鑑等工作。
綜合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及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起草局內重要的綜合性文稿;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負責局機關網路建設、系統維護,經濟技術、政策、法規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傳播等信息化工作。指導和推進全縣工業企業、中小企業信息化工作;協調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導全縣工業經濟、中小企業發展情況;承擔局內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和企業人員提出的上訪事項;負責全局勞動就業保障工作。
負責局屬企業財務監督管理與指導、財務報表、財務審計、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以及企業改革的財務審計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方案和運行機制,制定應急協調工作預案,負責緊急情況下重要物資生產、供應、進口和調運的組織和綜合協調,提出動用國家儲備物資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經濟運行調度基金;負責列入國家、省、市重點工業企業生產監控、協調及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協調除國家財政性資金以外的全縣重大投資、生產項目的地產品配套工作,指導企業籌措、活化生產流動資金和市場行銷工作。指導工業企業的扭虧增盈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組織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能源產業的法律法規、行業規章、技術標準和經濟技術政策;監測分析產業經濟運行態勢、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協調產業內部關係,研究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提供諮詢服務;負責制定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組織協調解決電網運行,電力生產和供應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應急調度和重點用電保障工作。負責鐵路專用線和鐵路道口管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有關行業的管理辦法和規定,研究制定行業各項專業標準和規範工作;研究協調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發生的問題;推進企業管理創新,指導企業實行科學管理,負責企業減負工作,負責建立經營者評估機制和企業內部決策追究機制;對手工業聯合社成員企業實施監督、協調、指導和服務。
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行業政策、法規,加強對交通、郵電、礦產、冶金、林產品加工、醫藥、石化、輕工、建材、綠色食品、機械工業、金融等行業的巨觀管理;研究擬定各行業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研究解決各行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解決的措施和建議。
(三)科技投資與企改科
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和省重點投資導向,指導工業企業投資方向;監測、分析全縣實施技改項目的情況,提出加快技術改造的意見和建議;負責限額以下研發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批、登記備案和監督管理;負責申請省、市新產品補貼專項資金並監督其合理使用;組織申請省、市技術改造專項資金並監督其合理使用;研究制定和落實工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的政策和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重點技術創新、新產品試生產(新技術推廣)等項目計畫。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有企業改革的有關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和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方案,指導全縣國企改革工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企業體制機制創新;研究提出企業股份制改造審批意見,負責企業集團的設立初審、申報和規範工作;負責上市公司的申報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企業兼併破產計畫,協調有關部門和債權金融機構對破產立項的申報審核;監督和規範企業兼併破產工作;負責解釋和接受諮詢關於企業改革的有關政策、法規。
(四)中小企業發展管理科
研究分析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動態,掌握其發展的重要信息;研究提出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戰略,擬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使用計畫,並負責申請、監督、檢查;指導中小企業調整產業結構、重點項目建設、企業布局;參與起草有關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的統計和運行分析工作;負責提出促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中小企業諮詢、培訓等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指導中小企業技術進步,推動產、學、研結合,推廣產品質量創新;推動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市場開拓工作;負責中小企業誠信制度、創業基地和園區建設;指導全民創業、創業輔導、教育培訓、人才引進工作;加強與金融部門的聯繫協調和溝通,促進建立和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協調中小企業融資,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建設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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