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恤事業費審計是對國家用於撫恤事業費用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優撫對象有關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可靠、充分;有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政策現象。
撫恤事業費審計是對國家用於撫恤事業費用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優撫對象有關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可靠、充分;有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政策現象。
撫恤事業費審計是對國家用於撫恤事業費用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優撫對象有關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可靠、充分;有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政策現象。(2)撫恤費的各項開支是否符合有關政策規定,有無隨意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各自的軍人撫恤優待責任和義務。第四條 軍人撫恤優待所需經費除中央財政承擔部分外,由本省各級人民政府分級負擔。軍人撫恤優待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鼓勵社會各界和個人...
全社會應當關懷、尊重撫恤優待對象,開展各種形式的擁軍優屬活動。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對軍人撫恤優待事業提供捐助。第四條 軍人撫恤優待所需經費除中央財政負擔部分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分級負擔,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第...
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各自的軍人撫恤優待責任和義務。第五條 軍人撫恤優待經費,除中央財政和省財政予以補助外,其餘由各級人民政府負擔。軍人撫恤優待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五條 軍人撫恤優待所需經費,除中央財政安排以外,由縣級以上政府分級負擔。各級政府應當將軍人撫恤優待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第六條 縣級以上財政、審計、監察部門應當按照職權,對軍人撫恤優待經費和捐贈款物...
第五條 軍人撫恤優待經費除上級財政承擔部分外,其它經費仍按原渠道解決。軍人撫恤優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鼓勵社會各界和個人對軍人撫恤優待事業提供捐助。社會捐助資金按照國家、省、杭州市和本市有關規定進行...
包括由民政部門開支的烈士家屬和犧牲病殘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定期撫恤金,革命傷殘人員的撫恤金,各種傷殘補助費,烈軍屬、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費,退伍軍人安置費,優撫事業單位經費,烈士紀念建築物管理、維修費,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和特大...
第四條 軍人撫恤優待所需經費除中央財政、省財政承擔部分外,由本市各級人民政府負擔。軍人撫恤優待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鼓勵社會各界和個人關懷、尊重撫恤優待對象,開展各種形式的擁軍優屬活動,對軍人撫恤優待...
《哈爾濱市志財政稅務審計19》是哈爾濱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纂的地方志。內容簡介 介紹:本志記述了哈爾濱財政事業、稅務工作、審計工作發展的歷史與現狀。作品目錄 封面 哈爾濱市志 財政 稅務 審計 哈爾濱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哈爾濱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