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具體政策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州市科技局
- 地址:撫州市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研究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措施;指導市直部門、縣(區)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負責全市科技創新工作的組織實施,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市科技創新能力。
(五)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發展基金等有關經費的預、決算。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負責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重點新產品計畫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等科技開發計畫指南的制定並指導實施;歸口管理各類科技園區;負責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申報工作。
(七)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檔案、科技統計、科技信息等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民營科技工作;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八)歸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組織實施國際國內的科技合作與交流。
(九)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協調涉及人口、環境、資源、社會發展等科技工作;會同組織、人事等部門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參與研究制定相關政策。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信息
徐三毛,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科技局全面工作,兼管科技計畫、人事工作。
蔡力,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計畫與高新技術科(對口省科技廳發展計畫處、重大項目處、條件財務處、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科(對口省科技廳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處、國際合作處、交流中心)、科技情報所工作。
謝國旺,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財務工作,農村與社會發展科(對口省科技廳農村處、社會發展處、政策法規處、培訓中心、山江湖辦)、知識產權局、技術市場開發中心、科學器材服務部。
鄒郁,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地震辦。
胡漢華,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人秘科(對口省科技廳辦公室、人事處、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機關黨建、群團、計畫生育。
黎明,科技情報所所長,協助局長及分管局長分管科技情報信息、科技網路建設工作。主管科技情報所工作。
黃滿堂,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招商引資、科技網路建設工作,負責計畫與高新技術科工作、科技創新“六個一”工程辦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一)人事秘書科
工作職責:1、負責局機關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2、組織制訂並實施局內行政規章、制度;3、負責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管理、文電保密、印章管理等工作;4、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報送信息工作;5、負責科技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6、承辦本局機構編制、人事工資、教育培訓、醫療保險、離退休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和考核獎懲等工作;7、負責機關日常管理、安全保衛、對外接待、財務資產、後勤服務等工作;8、負責局舉辦的重要活動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和會務工作;9、負責局計畫生育工作、社會綜合治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1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計畫與高新技術科
工作職責:1、組織開展科技發展戰略研究,負責編制全市科技發展、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中長期規劃和五年計畫,組織編制年度科技發展、工業領域的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計畫及計畫指南,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科技計畫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2、組織編制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新基金年度支持計畫,指導監督各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3、負責科技統計工作;4、管理國家級、省級重點新產品計畫管理工作;5、負責編制市本級科技計畫,歸口管理科技三項費的預算、決算,並對經費的運行進行監督檢查;6、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的認定及管理工作;7、負責工業科技支撐計畫、火炬計畫、學科學術帶頭人培養計畫等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引導工程和製造業信息化套用工程;8、組織推動科研條件平台和技術服務體系的建設;9、推動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合作與交流,組織實施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各類合作項目;1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農村與社會發展科
工作職責:1、研究制定農村與社會發展領域科學技術發展的方針、政策和中長期規劃、計畫和重大措施;2、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的示範;推動農業、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等領域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指導農村與社會發展領域的技術創新工作,指導全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3、研究提出市農村與社會發展方面的科技計畫的編制建設,組織實施;4、提出農村與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體制改革的建議,指導相關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5、指導部門及各縣(區)的農村與社會發展領域中科技工作,指導實施科技特派員制度、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畫、科技興縣(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工作,科技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縣(區)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7、負責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農業與社會發展科技支撐項目的管理工作;8、指導和負責全市星火計畫工作、科技扶貧工作、科技下鄉活動;9、統籌協調全市科普性工作,負責全市科技活動周組織籌備工作;10、負責全市民營科技管理工作;11、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科
工作職責:1、組織研究並提出全市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制度;2、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獎勵、推廣和科技保密工作;3、組織協調重點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4、監督有關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市場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5、負責技術市場的巨觀管理,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工作;6、負責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組織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屬單位
(一)市科學技術情報所
工作職責:1、以科技情報為主,蒐集、加工、儲存、檢索、報導、提供各種類型和各種載體的情報和文獻;2、開展情報研究工作,為各級領導和不同用戶提供不同的情報研究報告;3、開展情報諮詢服務,利用情報系統的功能優勢,滿足各種用戶在經濟建設和科技進步方面的要求;4、協調全區科技情報系統的工作,發揮情報系統的整體效能。
(二)撫州市知識產權局
工作職責:市知識產權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事宜的行政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1、受市政府委託,在市科技局的領導下,協調智慧財產權地方立法中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事宜,提出實施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研究起草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地方法規的方案,協助上級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貫徹執行智慧財產權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研究、制訂全市專利工作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專利工作的規章制度,協調、制訂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與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指導全市的專利信息利用和服務工作,協調、指導知識 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的建立,專利文獻管理;3、協調智慧財產權法律實施和執法中的政策問題,依法開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依法開展專利確權工作,為有關部門或當事人,對涉及專利的案件提供諮詢、鑑定意見或技術判定;4、管理專利權轉讓和專利許可契約,規範和促進專利許可貿易,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管理專利資產評估和專利廣告出證工作,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貫徹落實專利優惠政策和措施,負責技術進出口中的專利管理工作。5、組織開展全市的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智慧財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負責有關知識 產權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指導企業專利工作,管理全市專利代理、專利資產評估、專利技術開發和專利信息服務等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及人員,對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進行初審;指導專利中介機構;6、承辦上級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撫州市地震辦公室
工作職責:1、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防震減災工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地方性法規,組織實施地震行業標準;2、組織編制全市防震減災規劃;擬定撫州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建立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備案制度;指導全市地震災害預測和預防;研究提出地震災區重建防震規劃的意見;3、管理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審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4、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的規定,監督檢查防震減災的有關工作;5、建立和完善相應的管理與計畫財務體制;指導縣級以下地震工作機構的工作;6、管理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定全市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市地震趨勢預報意見;7、承擔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職責;對地震震情和災情進行速報;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向市政府提出對市內外發生破壞性地震作出快速反應的措施建議;8、擬定地震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地震科技研究;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助技術和裝備的研究開發;指導地震科技成果的開發與套用;9、指導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10、承辦上級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撫州市科學器材服務部
工作職責:市科學器材服務部是市科學技術局直屬專為全市科技事業服務的事業單位。其主要工作職責是:1、主要從事對國家科技部統管的二十三種大型精密儀器的管理;2、負責全市分析測試人員的技術培訓、技術交流及科研儀器的升級、調試、維修;3、管理產權屬科技局的儀器設備及科研單位項目所需儀器的申報、免稅;4、組織全市大型科學儀器的協作共用;為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的儀器設備提供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組織與協調全市科研儀器維修服務;5、協助市科技局從事重大科技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6、承辦市人民政府、市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撫州市技術市場開發中心
工作職責:技術市場中介服務、新技術新產品開發轉讓、技術諮詢等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