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公證通知書】公證機關或同級司法行政機關、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對於已經發出的公證文書,發現不當或有錯誤時,所作出的通知當事人撤回公證的文書,它是公證職能的一種表現。由五部分組成:一、首部。寫明標題和字號;二、原決定情況。寫明何時為何當事人出具的何公證書字號;三、經複查後的情況。寫明事實、法律的依據;四、結論。寫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予以撤銷;五、尾部。公證處名稱,註明年月日。
【撤銷公證通知書】公證機關或同級司法行政機關、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對於已經發出的公證文書,發現不當或有錯誤時,所作出的通知當事人撤回公證的文書,它是公證職能的一...
十二、證明民事委託書的收200元/件(涉及財產的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200元)十三、證明執行書(決定書、通知書)送達公證的收300元/件(本市轄區以外的收2000元/...
被告惠東縣公證處應申請當事人的申請送達“通知書”的1號公證書和“現場勘驗...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審判決,撤銷被抗訴人作出的(2001)惠東證字第1號和第10號...
第九章 公證文書 一、公證與公證文書概述 二、公證申請表 三、公證書 四、拒絕公證通知書 五、撤銷公證書的決定書 經濟契約類 第十章 經濟契約概述 一、經濟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