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揭陽市知識產權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上級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制定我市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協調我市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制度的有關工作;指導企業及社會各界的智慧財產權工作開展。
(三)依法查處本區域內假冒及冒充專利行為,並提供有關專利的蜜埋洪法律事務諮詢。
(四)指導全市專利技術的實施,籌集和管理專利技術開發基金和獎勵基金;參與、指導以智慧財產權的評價為主要內容的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五)制定我市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的管理規定,規範和指導智慧財產權服務乘槳照行業工作;管理專利代理機構及專利代理人。
(六)規劃和組織《專利法》的宣傳普及與專利隊伍的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學術研究活動。
(七)管理智慧財產權和專利文獻;指導、協調我市智慧財產權和專利文獻的研究及開發利用;為社會提供智慧財產權和專利信息。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參與和協調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涉外事務。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元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會務、文電、檔案、信息、信訪、保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目標管理、安全保衛、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方針、政策的意見和辦法;組織對科技工作重大問籃轎射符題進行調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管理軟科學研究工作;擬訂科技和
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建議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科技和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科學技術照乃普及科
負責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擬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全市重大科普活動和科普基地建設工作,推進科普能力建設;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對外幾府禁宣傳報導工作,管理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信息網路;承擔市科技領導小組和科技進步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發展計畫科
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市本級各類科技計畫;組織開展對全市重大科技計畫項目進行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擬訂相關配套政策,對重大科技專項實施中的重要調整提出建議,參與全市重大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前期預評估和論證工作。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擬訂科技經費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和科研條件平台建設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強化科技投入及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科技統計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監管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及財務工作。
(四)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科
研究提出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和實端匙踏施農村和社會事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申報並實施各級各類農業科技計畫和社會事業科技計畫;指導
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農村科技培訓、科技幫扶、科技興縣(區)和統籌城鄉科技發展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科技服務體系。
(五)高新技術與合作交流科
組織擬訂
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園區、基地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申報並實施工業領域各級各類科技計畫,負責組織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和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考評工作;指導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園區、基地的建設,搭建產學研科技合作平台,促進產學研結合和創新體系建設。
(六)科技成果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科技成果評價、科技獎勵、科技成果推廣、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甩廈檔騙織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的申報和廣元市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指導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發布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認定、申報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建設。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七)智慧財產權科
研究提出貫徹落實國家、省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具體辦法;編制並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轉化和產業化,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技術轉化實施工作;管理專利技術市場和技術進出口中的專利工作;承擔市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五)高新技術與合作交流科
組織擬訂
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園區、基地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申報並實施工業領域各級各類科技計畫,負責組織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和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考評工作;指導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園區、基地的建設,搭建產學研科技合作平台,促進產學研結合和創新體系建設。
(六)科技成果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科技成果評價、科技獎勵、科技成果推廣、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的申報和廣元市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指導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發布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認定、申報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建設。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七)智慧財產權科
研究提出貫徹落實國家、省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具體辦法;編制並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轉化和產業化,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技術轉化實施工作;管理專利技術市場和技術進出口中的專利工作;承擔市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