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揭陽市委,揭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揭陽市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揭陽市人同編制精簡方案〉的通知》(揭委發[2001]16號),設定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加掛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牌子,以下簡稱統戰部),為市委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工作部門,是市委在統一戰線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並行使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和民族宗教事務管理職能。
背景
主要職責
(二)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通報情況,反映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落實與完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市委與市各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
做好組織聯絡工作;受市委委託,向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通報市委楊神;支持、幫助市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幫助市各民主黨派改善工作條件。
(三)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協同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同做好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黨外幹部的培訓證作;協助各民主黨派市委會、市工商聯管理幹部工
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縣級黨委統戰部長。
(四)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做好海外及港澳統戰工作,歸口管理台灣在野黨派、政治團體的採訪工作。
(五)調查研究並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七)聯繫海內外宗教團體及其代表人物;聯繫少數民族代表人物,了解情況,掌握動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
(八)指導縣臨。區)黨委統戰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受市委委託,領導市工商聯黨組,指導市工商聯工作;代管黃埔軍校同學會在揭陽的有關社會團體。
(九)負責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十)組織、指導、協調、管理對台工作和民族宗教事務。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