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政協機關

揭陽市政協機關各部門統屬政協辦公室。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體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議、主席會議、委員專題協商座談會和專門委員會的會務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體委員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的決議及重要工作部署。
(三)組織、徵集、交辦委員提案、政協建議案。
(四)負責與委員的聯繫以及委員的視察、參觀、調查、座談、研討等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研究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理論及政策,總結交流各縣(市、區)政協的工作經驗,調查研究政協工作的共性問題及解決辦法。
(六)負責宣傳報導,收集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處理民眾來信來訪。
(七)聯繫省政協辦公廳、本市縣(市、區)政協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和協調有關工作。
(八)聯繫我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等團體機關、溝通、協調和處理有關事務。
(九)負責本會與華僑、港澳台胞的聯絡以及對外友好往來的工作。
(十)負責市政協重大活動後勤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機關的學習、教育與管理,做好許可權範圍內的人事任免和人員調整。
(十二)承辦省政協辦公廳、市政協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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