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適合縣情的科技發展規劃和具體實施辦法,並檢查督促執行情況。
(二)動員組織一切科技力量,為振興經濟與推動社會進步服務。加強與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的聯繫,積極引進先進、適用技術和高新技術成果,為我縣企業開展科技合作引路搭橋。
(三)組織、協調科技計畫項目(包括“火炬計畫”、“星火計畫”、“重點科技攻關計畫”和“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等)的申報、實施,檢查落實情況;歸口管理科技“三項經費”的使用和回收工作。
(四)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的鑑定、
登記、申報、評獎和交流、套用、推廣工作;負責科技保密工作。
(五)歸口管理技術市場,貫徹落實有關技術市場政策法規,審批技術中介服務機構;認定、登記技術契約;組織技術市場交易
活動;會同有關部門仲裁技術契約糾紛。
(六)歸口管理全縣科技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科技信息網路和金科揭東信息網路、負責科技信息的蒐集、整理和傳遞、發布工作,為廣大用戶提供信息化服務。
(七)辦理技術性收入免徵營業稅手續以及高新技術企業與民營科技企業的認定申報工作。
(八)指導、協調各部門、各鎮的科技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企業的技術進步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鎮黨政領導推動科技進步與創新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審批民辦科研機構。
(九)負責全縣科技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協調全縣科技外事工作,做好科技統計和科技檔案管理工作。
(十)歸口管理縣地震局等直屬事業單位。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科技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