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算噸公里工資含量和包乾基數換算噸公里工資含量指鐵路運輸企業5成每萬換算噸公里可以提取前列入運輸成本的工資基金數,也叫工資含量係數。包乾數是確定工資含量計算的基數。(1)換算公里工資含量的確定及計算:
換算噸公里工資含量(元/萬換算噸公里)=核定工資總額基數(元)/核定的換算周轉量基數(元/萬換算噸公里)
當實際完成的換算周轉量比核定的基數減少或相等時,應得包乾工資總額計算公式如下:
按換算周轉量計算應得工資總額=當年實際完成的換算周轉量X工資含量
當實際完成的換算周轉量比核定的基數增長時,為鼓勵增加路收,創造優質、高效益的換算周轉量,按照傳送每噸貨物收入率的完成情況,對按換算周轉量計算的增長部分包乾工資總額進行調整,計算公式如下:
按收入率進行調整後的應得包乾工資總額額=工資總額基數+按增長部分換算周轉量X工資含量X(當年實際傳送每噸貨物收入率/上年實際傳送每噸貨物收入率)X調節係數
傳送每噸貨物收入率=貨運收入/傳送貨物噸數
遇有運價調整時,收入率指標相應調整。調節係數,按當年全路增產增收情況,在不超過國家核定的工資含量的前提下,由鐵道部核定。對鐵路局所屬單位的調節係數由鐵路局核定。(2)換算周轉量和工資總額基數的核定:換算周轉量以上年實際完成數(包括大中型項目投產核定的周轉量)為基數。工資總額基數按上年實際完成的換算周轉量乘以核定的工資含量基數計算。遇有工資含量和換算周轉量基數調整時,應按調整後的工資含量和換算周轉量相應調整工資總額基數。工資總額基數不包括物價補貼、節約原材料能源獎、堵漏保收獎以及施工單位和部定的新建、擴建和改建大、中型項目籌建機構和生產準備人員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