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慈善總會

揚州市慈善總會,成立於2001年5月18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各有關部門的關心支持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安老、扶幼、助學、濟困”的宗旨,堅持“依靠社會辦慈善,辦好慈善為社會”,推動慈善事業實現了健康持續快速發展。

2020年8月,獲得第五屆“江蘇慈善獎”最具影響力慈善組織榮譽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市慈善總會
  • 所在城市:揚州市
  • 成立於:2001年5月18日
  • 計募集慈善資:4.8億元
機構簡介,救助辦法,業務範圍,榮譽記錄,

機構簡介

十一年來,累計募集慈善資金4.8億元,其中接收認捐2億元,單筆捐贈在30萬元以上的單位就有50多家;同時還推動建立了全市首個由私人出資建立、也是全省個人出資最多的非公募慈善基金會—禹振飛慈善基金會,基金規模達到5000萬元。以“情滿揚州”十大救助項目為載體,打造了“情滿揚州”救助品牌,開展了春節慰問助困、器官移植救助、癌症術後救助、慈善超市生活用品救助、常見病常用藥藥品救助、“天使救助1+1”兒童大病救助、未來助學、慈濟血透救助、夕陽紅助老、農村扶貧救助等數十項救助項目,通過“扶老、助殘、救孤、濟困、救災、助學、助醫”等多形式的慈善救助,惠及全市困難家庭、弱勢群體,受助人次達58萬人次,資助貧困學生2萬餘人次,累計使用救助資金2億元,建成社區“慈善超市”69家,助學分支機構4家,在抗擊“非典”、抗洪救災、支援汶川地震、青海玉樹等災區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總會於2006年被民政部表彰為“全國先進民間組織”,2012年8月榮獲“中國七星級慈善城市”這一最高星級榮譽,為構建“和諧揚州,幸福揚州”,加快建設世界名城作出了積極貢獻。

救助辦法

揚州市慈善總會救助辦法
一、救助範圍和對象
(一)救助範圍:城區範圍的低保、低保邊緣及特困職工家庭。
(二)救助對象:
1、患有重大疾病(如白血病、尿毒症、癌症等)且無工作單位的患者;
2、孤寡老人、孤兒中的特困者;
3、由於天災人禍等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者;
4、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及特困職工家庭(市總工會發的特困職工證);
5、民政部門認可的特困者。
二、救助申請方式
凡需要申請救助者,應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或村民委員會)、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由社區居委會(或村民委員會)、街道辦事處進行情況調查核實後,簽署意見並附醫院診斷證明書複印件、低保證複印件、特困職工證複印件呈報市慈善總會。
三、救助審批程式
市慈善總會每年初制定年度救助計畫,確定助困項目、資金及名額;市慈善總會對年內零星的臨時性或突發性對象救助,應按以下審批和發放程式辦理:
1、凡居委會、街道民眾來人、來函、來電要求市慈善總會救助的,統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轉至當事人戶籍所在區民政部門按程式調查處理。
2、凡上級轉來要求救助的信件和有關部門(單位)商請求助的,市慈善總會初審後認為符合救助條件的,要及時調查處理;或者委託當事人戶籍所在區民政部門調查處理。
3、開闢“綠色通道”,對應急性求助力爭在第一時間內救助到位。
4、救助金髮放:一是到本會直接領取;二是委託街道(鄉鎮)代為發放;三是上門送達;四是集體發放。以上各種發放形式都必須憑領款人身份證領取並簽名(蓋章)。

業務範圍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和團結社會各界力量,多形式、多渠道接受海內外社會各界的慈善捐贈,按捐贈人的意願和慈善會的宗旨,舉辦和資助各項社會慈善公益事業。
(二)發揚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精神,開展慈善助困活動,通過為殘疾人、鰥寡孤獨、處境困難兒童等社會特殊群體中生活有特殊困難者提供各種形式的服務;資助本市慈善設施的興辦和改造,發展慈善公益事業。
(三)加強同海內外慈善組織的交往和合作,為海外在揚州投資慈善設施提供諮詢服務。
(四)籌集、使用、管理本會慈善基金。
(五)協助政府制定本市慈善事業的發展規劃,發展慈善公益事業。

榮譽記錄

2020年8月,獲得第五屆“江蘇慈善獎”最具影響力慈善組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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