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根據揚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明確揚州市勞動就業管理處為副處(縣)級及更名的批覆》(揚編[2006]51號)意見,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為副處(縣)級單位。根據工作職能,揚州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配備科長10名,副科長8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 所在城市:揚州市
  • 科長:10名
  • 副科長:8名
簡介,工作職能,內設機構,人員配備,

簡介

根據揚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明確揚州市勞動就業管理處為副處(縣)級及更名的批覆》(揚編[2006]51號)意見,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為副處(縣)級單位,其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配備方案如下:

工作職能

揚州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在揚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領導下,具體承擔就業和失業管理、失業保險基金和再就業資金管理、就業促進政策管理、就業再就業培訓管理、農村勞動力開發培訓和轉移就業管理等主要職能。
1、就業和失業管理。綜合管理並組織實施就業登記、失業登記、職業介紹、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勞務派遣等工作;負責企業用工服務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再就業援助;管理外國人和台港澳人員在我市就業,核准辦理《外國人就業登記證》和《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2、失業保險基金和再就業資金管理。負責全市就業經費、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的編制和匯總,擬定就業經費、失業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辦法;負責市直失業職工失業保險待遇核定發放,負責破產企業職工生活費的認定發放,負責市直再就業資金的審核和發放。主辦並審核企業提出的享受扶持就業資金的申請
3、就業促進政策管理。負責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的審核;負責市直勞動就業服務企業、服務型、商貿型企業的認定和管理;負責政府購買就業崗位的組織實施;負責非正規就業組織和勞務派遣企業的審核認定;負責《再就業優惠證》的核發和管理。
4、就業再就業培訓管理。指導全市就業培訓機構開展就業再就業技能培訓,組織實施政府購買培訓成果工作;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和青年職業見習制度;負責就業再就業培訓定點單位認定和管理;實施職業指導。
5、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開發培訓和轉移就業,組織引導農村勞動力有序流動,負責全市農村勞務輸出管理,負責認定農村勞動力培訓基地;建立勞務基地。
6、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綜合管理勞動力市場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勞動力市場信息網路以及就業服務、失業保險管理信息系統標準化工程;擬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人員任職資格、上崗標準、業務培訓規劃、考核規範和內部自律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管理人員的考核;負責全市街鎮、社區勞動保障機構建設和管理。

內設機構

根據工作職能,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擬設10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
綜合擬訂、起草處工作制度、計畫、總結和綜合性檔案等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重要匯報、報告起草等工作;負責領導指示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內部科室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會議會務、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檔案管理、秘書事務、信息宣傳、接待聯絡、信訪、提案建議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安全、衛生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單位內部人事、黨務、勞動工資、考核獎懲、思想政治等工作;負責承辦主任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2、綜合管理科
負責編制勞動就業發展規劃與年度計畫;承擔統計工作,負責就業再就業各類綜合報表的填報、匯報、統計、分析,勞動就業統計資料的發布和發展預測報告的制訂;負責全市街鎮、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的管理;組織實施全市就業困難群體再就業援助行動;負責市區勞務派遣型企業的登記、審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職業中介經紀人資格培訓工作。
3、促進就業科
綜合管理全市就業促進工作。負責市直勞服企業、服務型企業、商貿型企業性質和市區非正規就業組織的認定和管理工作,並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其優惠政策;負責協調市區街道、社區做好社區就業崗位開發;負責市直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工作,審核社保補貼、小額擔保貸款、安置補助費、一次性扶持資金、政府購崗資金、勞服企業貸款貼息;負責市勞服企業協會日常工作。
4、農村勞動力管理科(承擔市農村勞務輸出協調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綜合管理全市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和開發就業、培訓工作。負責擬訂全市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計畫;指導各地組織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輸出;組織引導全市農村勞動力有序流動;負責全市勞動力輸入、輸出、轉移情況匯總統計;負責市區春運期間民工有序流動的調查、監控和疏導工作。負責擬訂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培訓計畫;負責全市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培訓機構的資質申報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經費與培訓券發放的監督、管理工作。
5、職業介紹科(具體承辦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業務)
負責勞動力資源供需信息採集、發布、分析工作,做好勞動力供需信息預測、預報,建立勞動力市場信息庫;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組織開展勞動力交流洽談活動;開展全市地區間的勞務協作;開拓發展市外人力資源基地,建立健全用工服務快速反應機制;按規定做好境外就業和境外人員入境就業的服務工作;負責外來就業人員的就業服務和管理。
6、培訓科(具體承辦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業務工作)
綜合管理全市就業再就業培訓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及市直就業再就業培訓、勞動預備制、青年職業見習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再就業培訓定點單位的資質認定、專業確定、招生報名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購買培訓成果工作;負責市直城鎮失業人員的職業指導工作,並為失業人員提供政策免費諮詢服務;負責全市就業再就業培訓、勞動預備制、青年職業見習以及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培訓的統計工作;負責市直就業再就業培訓經費的預算和審核工作。牽頭實施“揚州三把刀”創業培訓工作;負責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各類自辦班培訓;負責淮揚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的工作。
7、失業保險科(承擔市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綜合管理全市失業保險工作。負責市直再就業資金的預算、籌集、使用和管理;負責指導全市失業保險業務並負責統計匯總工作;負責市直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審核、支付;負責市直農民契約制工人終止、解除勞動契約的生活補助費的審核、支付;負責全市失業保險金髮放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報表編制和匯總;負責擬定全市失業保險基金的會計核算辦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人員資格上崗標準、業務培訓規劃、考核規範、內部自律制度。
8、信息網路科
組織實施全市勞動力市場信息網路工程和就業服務、失業保險管理信息系統標準化工程;負責全市勞動力市場信息網路的綜合管理,組織實施“鎮鎮通”工程;按照勞動力市場“新三化”建設的要求,推進勞動力市場信息網路建設;負責揚州就業信息網和內部區域網路的建設和維護工作;負責全市計算機業務培訓和對縣(市)區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維護及各項數據的傳送、接收、統計、匯總的指導工作。
9、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科
接受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委託,負責保管檔案、代繳社會保險費、代發工資、代繳住房公積金、辦理退休手續等勞動保障事務;向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提供與勞動力資源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服務。
10、財務科
負責管理勞動就業經費和就業基金,編制全市就業經費預決算;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管理以及基金的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和匯總,撥付市區勞動力市場建設經費、四級就業服務網路建設經費和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費用等工作;負責對市(縣)、區勞動就業機構的財務工作的指導、檢查和會審;負責執行財務制度,加強資金管理,增收節支,做好本處內部財務核算工作。

人員配備

根據工作職能,揚州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配備科長10名,副科長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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