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大學法學院法學協會

揚州大學法學院法學協會

揚州大學法學院法學協會前身是揚州大學政法學院大學生法學協會,成立於2002年,是受法學院團委、院社團聯合會直接領導的學生性社團組織,在全校近四百個社團的評比中連續兩年榮獲揚州大學“十佳社團”的稱號。協會始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行動指南。成立十七年來來,本著提高素質、增長才幹、聯繫實際、服務社會的宗旨,先後組織舉辦了模擬法庭、送法進社區、法律服務廣場、法制宣傳、邏輯推理大賽、揚法知識競賽、國家公務員基礎知識競賽、法治漫畫大賽、“法潤揚大,律行校園”、“反對校園欺凌,護航未成年人”等形式多樣的社會實踐和理論研習活動,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協會活動多樣,頗具“法”味,活動分為學術科技類、志願活動類、思想成長與身心發展類、才藝競技類、心理健康類,幾乎囊括了所有類別的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大學法學院法學協會
  • 外文名:YangzhouUniversity Law Association(YULA)
  • 所屬學校:揚州大學
  • 所屬學院:法學院
  • 成立時間:2002年
  • 現任理事長:姚辰
發展歷程與活動概述,發展理念,工作思想,協會結構及職能,第十二屆理事團成員,第十二屆部長團成員,部門職能,法學協會規章制度,

發展歷程與活動概述

本協會正式成立於2002年,是在揚州大學校團委、法學院團委監督管理下由學生自發組建的一個組織。協會自成立以來,自主開展以普法宣傳、法律實踐有關的各種活動,並通過一系列的活動,幫助促進法學生學子加強專業理論的學習,並且化理論為實踐,同時向外宣傳時事熱點的法律知識,以多種形式的普法宣傳活動加強社會公眾對於法律知識的認知程度。
本協會作為法學院的門戶性社團,多次被評為A類協會。在本年度的評比中,在現任理事長姚辰的努力下,法學協會繼續蟬聯A類協會這一榮譽稱號。在普法宣傳活動中,協會取得了較多的榮譽,還被評為“優先志願團隊”。此外,在歷任理事長的發展建設中,法學協會的各種常規活動設定也基本步入正軌。目前,法學協會的主要常規活動為九月下旬舉辦的會員大會暨時事點評茶座會,每周三下午進行的協會內部培訓,每月一次進行的社區普法活動和每學期期末完成的十大法治新聞。除此之外還舉辦了各種特色活動,如在十月中旬進行的現場徵文比賽,十一月中旬進行的邏輯推理大賽,以及十二月四日同揚法線上團隊、婚姻家庭法律診所一起進行的社區普法活動。第二學期進行的公務員知識競賽,六五普法活動等。

發展理念

1、本。一是固協會之本。法學協會每年都會舉辦模擬法庭、普法宣傳等協會經典活動。二是固民意之本。我們協會始終以學生為本,始終服務於學生。在所有活動舉辦之前,我們會做好民意調查,在活動舉辦完之後,我們都會進行調查反饋,及時做好活動總結。
2、嚴。對於會裡的管理,從理事長到幹事、會員大家都嚴格遵守規章制度,概莫能外。因為只有嚴格地遵守規章制度,大家相互配合才會有協會的高效運作。比如每周一次的例會制度。
3、融。一是我們協會內部成員之中的“融”,我們協會特別注重內部成員間的溝通。我們協會經常進行內部交流,這為工作的開展打造了很好的基礎。二是與其他協會間的溝通與合作。我們協會與揚州大學法學院心理協會等協會都有合作。三是與我會的實踐點的互動。在上學期,我會與市司法局、文苑社區和武塘社區開展了普法宣傳的活動,在普法過程中也增加了同學的實踐經驗。
4、展。“展”是法學協會的發展態勢。我們協會將不斷以新的思路、新的項目給協會注入新的活力。法學協會的發展前景是延展式的,更多的思想會豐富其中。

工作思想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本著更好的為同學服務的態度,將常規工作與特色活動相融合,以飽滿的精神和青春的活力迎接新學年的挑戰,不斷提高協會的工作效率,最佳化協會的工作形式,豐富協會的工作內容,鍛鍊協會幹部與幹事的工作能力,完善協會的工作制度,更好地發揮法學協會的作用,協助校團委與法學院團委譜寫出輝煌的工作樂章。

協會結構及職能

主要分為:理事團(榮譽理事、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長顧問、團支書)、部長團(部長、副部長)、幹事
第十屆法學協會理事長:楊昀
第十一屆法學協會理事長:季秋香
第十二屆法學協會理事長:錢潔
第十三屆法學協會理事長:姚辰
第十四屆法學協會理事長: 姚靜
第十五屆法學協會理事長: 李建奇
第十六屆法學協會理事長: 王鵬
第十七屆法學協會理事長: 劉凱麗

第十二屆理事團成員

榮譽理事:錢潔
理事長:姚辰
團支書:張玉琳
副理事長:黃勃然
副理事長:金茹雪
理事長顧問:許好明
理事長顧問:陳崢潔

第十二屆部長團成員

秘書處:秘書長:姚靜
會務委員:朱星雨
理論調研部部長:吳清
普法宣傳部部長:彭燕
社團活動部部長:谷洪磊
人力資源部部長:陳子妍
紀律監察部部長:楊向陽
對外聯絡部部長:週遊

部門職能

秘書處:主要是會議記錄、活動策劃、活動總結、檔案管理等。
社團活動部:舉辦各種對外活動。
理論調研部:進行各種普法資料收集、學術研究。內部培訓活動。
普法宣傳部:主辦司法倫理劇與模擬法庭等普法活動
人力資源部:掌管本協會公眾號以及對外宣傳、人事安排等。
對外聯絡部:主要負責協會舉辦活動時候的贊助:經費、獎品。
紀律檢查部:主要負責會議、活動等簽到以及紀律監察等。

法學協會規章制度

(2002年9月15日第一屆法學協會全體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2015年9月15日第十二屆理事團和部長團聯合會議第二次會議修訂,自2015年10月1日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章程參照揚州大學社團聯合會、《揚州大學學生手冊》有關檔案制定。
第二條 本協會中文全稱為:揚州大學法學院法學協會(簡稱“法協”);本協會英文名稱為:Yangzhou University Law Association(YULA)。
第三條 揚州大學法學院法學協會(法協),受法學院社團聯合會和校社團聯合會共同領導,代表在校學生的意願和需要,以自願的形式組成,從事法律學術研究和參與法律實踐為主體內容的學生組織。
第四條 法學協會以“研究法律、維護正義、弘揚法律精神”為宗旨。努力為每位會員提供鍛鍊機會,力爭讓會員在社會實踐中鍛鍊自我、提升自我,成為21世紀合格的公民、優秀的法律人才,為繁榮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制社會做出貢獻。
第二章會員
第五條 會員主要來自取得法學院學籍的在校學生,同時吸收少量熱愛本協會的其他人士。均以自願申請的形式加入本協會。
第六條 會員招新工作集中在每學期初進行。
第七條 會員權利
1.會員有憑會員證參加法協各項活動的權利。
2.會員有對法協活動和組織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3.會員有參加法協各項重大決策的權利。
4.會員有參與和各部負責人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
5.會員有無償獲得內部交流刊物或資料的權利。
第八條 會員義務
1.會員有參加大會的義務。
2.會員有遵守協會內章程的義務。
3.會員有積極參加主動配合各協會各項活動的義務。
4.會員有維護法協團結尊嚴和形象的義務。
第九條 會員的退出及除名
1.學生畢業離校,自動退出協會。
2.根據本人自願原則,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協會同意即可退出法協,取消組織成員資格。
3.有嚴重影響協會名譽行為的成員、違法亂紀等破壞學校名譽、觸犯法律的組織成員立即除名。
4.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的成員,經社團大會研究可予以開除。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 本社實行團委監督下的理事長負責制。
第十一條 理事長
1.理事長是協會的負責人,負責和安排協會的日常工作和活動。
2.本協會理事長設一人,團支書1人,副理事長2人。
3.本協會理事長由法學院團委選任,副理事長、部長與副部長由法學協會全體成員代表大會選任,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處理各項工作。
4.本協會理事長任期一年。
第四章內部培訓
第十二條
1.內部培訓為協會人才培養機制,參與人為協會成員。
2.內部培訓兩周一次。
3.內部培訓進行考勤,三次無故缺席或遲到,按自動退會處理。
第五章活動
第十三條 活動的安排應與法學院的各項工作活動相協調。
第十四條 舉辦大型活動應提前一到兩周申請,由理事長批准,上交院團委老師定批,未 經批准不得擅自行動。
第十五條 協會幹部連續三次不參加例會、活動者,作自動辭職處理;會員三個月不參加協會活動的作自動退出協會處理。
第六章例會
第十六條 協會幹部每周二晚上召開例會,會員大會每月舉行一次。
第十七條 例會期間,部長等協會幹部因有事不能到會的須向秘書處請假。
第十八條 例會由理事長主持,秘書長做會議記錄並存檔。
第七章章程修改
第十九條 本章程是本協會內部的規章制度,未經本協會許可,任何社團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條 根據實際情況,為完善本協會的各種制度,可以對本章程進行修改,修改章程須經2/3以上會員同意後方可執行,在廣泛聽取建議和意見後再經會員集體投票決定(2/3以上會員同意後方可通過)。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經理事團通過並上報院團委備案、院領導批准後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規章制度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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