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江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揚子江租賃”或“公司”)是經國家商務部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租賃企業。

揚子江國際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揚子江租賃”)成立於1992年,原名重慶長江國際租賃有限公司,2006年公司更名並遷入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公司註冊資本34220萬美元。

公司依託上海良好的國際化金融環境,大力發展飛機、船舶租賃主業,積極開拓城市基礎設施設備、新能源等領域租賃市場,力爭在3-5年內發展成為國際知名的,以飛機、船舶、能源和基礎設施設備租賃為專業特色的,分支機構遍布全球的綜合性租賃公司,創融資租賃業知名品牌。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揚子江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 成立時間:1992年
  • 公司性質:有限公司
  • 原註冊地:重慶市
經營範圍,飛機預付款融資,飛機抵押融資,設備融資租賃,設備經營租賃,售後回租融資,財務顧問服務,風險管理服務,

經營範圍

經營國內外各種先進適用的生產設備、通訊設備、辦公用品、工程機械、交通運輸工具(包括飛機、汽車、船舶)等機械設備及其零部件、備件以及附帶技術、及不動產的不同形式的本外幣融資性、經營性租賃業務。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租賃交易諮詢和擔保業務。

飛機預付款融資

航空公司與飛機製造商簽訂購機契約,航空公司需要根據飛機製造商的要求支付一定比例的預付款。公司可在航空公司提供保證或其他擔保的前提下,依據預付款的支付進度,為航空公司提供此階段的融資服務。

飛機抵押融資

當飛機產權明晰、未設定抵押權、各項檢驗及經營證照齊全、符合飛行條件和保險公司承保要求時,公司可在辦理飛機抵押和飛機登記手續、變更保險權益等條件下,提供抵押率從30%-100%不等的融資。

設備融資租賃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資產(飛機、船舶、能源和基礎設施設備)供貨人或出賣人的選擇,從出賣人那裡購買租賃資產,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出租人保留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和收取租金,承租人在租賃契約期內對租賃資產取得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權利,是一種融資和融物為一體的綜合交易。

設備經營租賃

出租人擁有租賃資產所有權、承擔資產風險和享有資產回報的非全額清償的融資租賃。承租人按照租約交納租金,在租用期滿後退還租賃資產或按約定價格選擇購買租賃資產。在提供租賃資產抵押、保險及租約權轉讓的前提下,公司可為境內外航空公司、航運公司、物流公司等提供租賃資產的購置融資或再融資,也可通過此方式實現客戶的表外融資。

售後回租融資

企業為了實現改善現金流或改善財務報表狀況或減輕稅務負擔的目的,採取將其擁有所有權的資產出售給租賃公司,再將該資產租回的融資方式。公司可以幫助客戶安排整個售後回租過程,提供其中必要的融資服務。

財務顧問服務

根據客戶在設備買賣、報表最佳化、業務重組等方面需要,公司基於飛機融資的專業經驗,合理運用國內外市場的股權融資工具、債權融資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創新金融產品,為客戶有針對性地提供結構化融資方案,實現調整財務結構,降低綜合融資成本,改善財務指標的目的。

風險管理服務

為減少國內外金融市場波動的影響,公司針對客戶所處行業的經營與財務特點,運用各種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及其組合,協助其對預期收入結構以及債務結構進行調整,有效防範因國內外經濟環境變化帶來的金融風險,努力將融資成本和避險成本控制在客戶可接受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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