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中市審計局

揚中市審計局

揚中市審計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鎮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揚中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鎮辦發〔2019〕5號),市審計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鎮江市委、揚中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揚中市審計局局長:周春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中市審計局
  • 外文名:Yangzhong Audit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周春林 
機構調整,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機構調整

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接受市委審計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審計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審計領域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政策建議,組織研究全市審計工作規劃、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市委和市委審計委員會的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審計項目計畫等。市審計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鎮江市和揚中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定審計指南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市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關部門、鎮(街、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市級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鎮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鎮(街、區)以財政性資金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市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省審計廳授權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鎮(街、區)、市級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理順內部職能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財務、統計、資產的採購和管理等工作;擬訂審計工作的政策、規劃和計畫;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聘;負責黨群和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等工作;統一管理全市審計項目計畫;牽頭起草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及審計整改工作報告、審計整改結果公告;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有關工作,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承擔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法制與信息技術科。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負責 “金審工程”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市級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審計;承擔局機關信息系統管理工作。
(三)財政與自然資源審計科。組織審計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組織審計鎮級政府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市屬國有金融機構和市政府規定的市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績效督查與農業農村審計科。負責全市政策跟蹤審計計畫的制定;組織審計國家、省、鎮江市和揚中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參與國家、省、鎮江市和揚中市開展的大督查和專項督查;組織開展我市重大項目稽查;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行政事業與社會保障審計科。組織審計市級各部門、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市政府相關部門、市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組織審計市、鎮(街、區)以財政性資金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企業審計科。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市政府規定的市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市屬有關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根據省審計廳授權,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承擔市級國有企業監事會職責;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八)經濟責任審計科。承擔全市經濟責任審計規定、辦法、指南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指導檢查;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日常工作;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行政編制

市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 名。股級領導職數11名,其中正科長(主任)8 名,副科長(副主任)3名。
市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市審計局行政權力事項按審計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現任領導

揚中市審計局局長:周春林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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