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發展規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的檔案。
《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發展規劃》明確,到2035年,粵港澳大灣區將建成若干所世界一流水平的高校,產出一批對世界科技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有重要影響的原創性科學成果,成為世界高等教育合作發展和創新發展先進典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發展規劃
- 印發部門:教育部、廣東省
頂層設計,目標水平,
頂層設計
“編制《規劃》是落實這一戰略的應有之義。”廣東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高,為高等教育合作發展奠定雄厚基礎。粵港澳大灣區創新要素集聚,為高等教育合作發展提供強勁動能。粵港澳大灣區三地高等教育發展各具特色,為高等教育合作發展提供廣闊空間。
《規劃》分為四個部分,分別為規劃背景、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組織實施與保障,其中重點提出五大任務:突出體制機制改革,探索“學校+”辦學模式,努力開展高等教育辦學創新試驗;突出互聯互通,探索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協同發展體系,加強協同育人;突出創新引領,強化粵港澳大灣區高校科研協同創新,服務支撐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突出高端引育,深化人才交流合作,攜手建設世界一流師資隊伍引育高地;突出互學互鑒,打造高等教育對外交流合作樞紐,促進人心相向相通。
《規劃》對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發展進行了頂層設計,提出立足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社會繁榮發展需要,持續推進高等教育合作發展,把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為國家深化高等教育體制機制改革試驗區,教育服務“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重要樞紐,以及內地與港澳教育全面合作發展生動典範,建成世界領先水平的高等教育體系和國際教育示範區。
目標水平
《規劃》提出,到2025年,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規模、結構、布局更加協調,科教融合、產教融合發展特色更加鮮明,資源要素自由流動機製取得突破,人才協同培養體制機制基本確立,區域高校協同發展格局基本形成,綜合實力、創新能力和國際聲譽顯著提升,支撐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能力明顯增強,在若干重要領域產出引領性原創成果,有效彰顯區域性國際高等教育發展中心的作用和影響。
到2035年,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優質資源充裕、特色鮮明,體制先進、機制靈活,建成若干所世界一流水平的高校,各類資源要素高效便捷流動,知識溢出效應顯著,成為創新人才培養高地,湧現出若干具有強烈的前瞻性、創新性和國際眼光的戰略科學家群體,產出一批對世界科技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有重要影響的原創性科學成果,成為世界高等教育合作發展和創新發展先進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