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三年滾動實施方案(2016-2018年)

《推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三年滾動實施方案(2016-2018年)》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新一輪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推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三年滾動實施方案(2016-2018年)》,自2016年8月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推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三年滾動實施方案(2016-2018年)
  • 發布機構:國家發展改革委
  • 發布日期:2016年8月
  • 實施日期:2016年8月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新一輪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經國務院同意,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推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三年滾動實施方案(2016-2018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7號)和《國務院關於近期支持東北振興若干重大政策舉措的意見》(國發〔2014〕28號),按照統籌推進、突出重點、遠近結合、滾動實施的原則,就有關部門、有關地方做好2016-2018年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工作做出了具體部署,並明確了各項任務的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間。
關於重點工作,《實施方案》重點圍繞著力完善體制機制、著力推進結構調整、著力鼓勵創新創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大核心任務,分年度明確了137項重點工作,其中2016年85項,2017年36項,2018年16項,這些工作主要是對中發〔2016〕7號和國發〔2014〕28號檔案的進一步深化、實化、細化和具體化。如在著力完善體制機制方面,明確了加快完善政府管理體制、深化國企改革,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等領域工作任務,包括制定和組織實施東北地區國有企業改革方案,在東北地區改組組建一批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和運營公司,在部分轉制科研院所和高新技術企業開展股權和分工激勵工作等。在著力推進結構調整方面,明確了在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加快培育壯大新興產業等領域的工作任務,包括推動在東北地區開展“中國製造2025”城市試點示範工作,組織實施一批重大技術裝備首台(套)示範項目,組織實施東北地區培育和發展新興產業三年行動,建設若干老工業基地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和示範園區等。在著力鼓勵創新創業方面,明確了吸引留住人才、完善區域創新環境等領域的工作任務,包括組織實施東北振興重大創新工程,制定實施瀋陽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總體方案,推進沈大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等。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明確了在鼓勵就業創業、加快重大民生工程建設等領域的具體工作任務,包括全面推進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和獨立工礦區改造搬遷,繼續大力實施棚戶區改造工程,加大對資源枯竭城市財力性轉移支付支持力度等。
關於重大項目,《實施方案》提出了擬於2016-2018年開工建設的對東北振興有全局性重要影響的,能夠有效補短板和培育新動能的重大項目,共127項,其中2016年62項,2017年33項,2018年32項,主要涉及交通(含鐵路、高速公路、機場、軌道交通)、能源、水利、工業、農業、城鄉建設等多個領域。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部署,承擔好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實施方案》的實施。同時,結合東北地區經濟運行情況,加強政策預研儲備,研究出台更有針對性、更有力的政策措施,支持和推動東北地區通過改革開放重振雄風。

內容解讀

《推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三年滾動實施方案(2016-2018年)》已於近日印發。方案分年度明確了137項重點工作和127項重大項目。
《實施方案》重點圍繞著力完善體制機制、著力推進結構調整、著力鼓勵創新創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大核心任務,分年度明確了137項重點工作。
在著力完善體制機制方面,明確了加快完善政府管理體制、深化國企改革,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等領域工作任務,包括制定和組織實施東北地區國有企業改革方案,在東北地區改組組建一批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和運營公司,在部分轉制科研院所和高新技術企業開展股權和分工激勵工作等。
在著力推進結構調整方面,明確了在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加快培育壯大新興產業等領域的工作任務,包括推動在東北地區開展“中國製造2025”城市試點示範工作,組織實施一批重大技術裝備首台(套)示範項目,組織實施東北地區培育和發展新興產業三年行動,建設若干老工業基地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和示範園區等。
在著力鼓勵創新創業方面,明確了吸引留住人才、完善區域創新環境等領域的工作任務,包括組織實施東北振興重大創新工程,制定實施瀋陽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總體方案,推進沈大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等。
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明確了在鼓勵就業創業、加快重大民生工程建設等領域的具體工作任務,包括全面推進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和獨立工礦區改造搬遷,繼續大力實施棚戶區改造工程,加大對資源枯竭城市財力性轉移支付支持力度等。
《實施方案》提出了擬於2016年至2018年開工建設的對東北振興有全局性重要影響的,能夠有效補短板和培育新動能的重大項目,共127項。其中2016年62項,2017年33項,2018年32項,主要涉及交通(含鐵路、高速公路、機場、軌道交通)、能源、水利、工業、農業、城鄉建設等多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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