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商行為是指“純然商行為”的對稱。又稱“非純然商行為”。並非直接符合法律規定或列舉的商行為的含義,而必須通過法律推定或事實推定方能確認其商行為性質的行為。例如非商人為商人從事的諮詢服務,信息服務,間接代理等活動均屬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推定商行為
- 定義:指“純然商行為”的對稱
- 別名:非純然商行為
- 所屬領域:法律
推定商行為是指“純然商行為”的對稱。又稱“非純然商行為”。並非直接符合法律規定或列舉的商行為的含義,而必須通過法律推定或事實推定方能確認其商行為性質的行為。例如非商人為商人從事的諮詢服務,信息服務,間接代理等活動均屬之。
推定商行為是指“純然商行為”的對稱。又稱“非純然商行為”。並非直接符合法律規定或列舉的商行為的含義,而必須通過法律推定或事實推定方能確認其商行為性質的行為。例如非商人為商人從事的諮詢服務,信息服務,間接代理等活動均屬之。...
2.準商行為。又稱“推定商行為”、“非固有商行為”,是指擬制商主體所實施的經營性商事行為。這種商事行為往往不能直接根據法律的規定來加以確認,而必須通過事實推定或法律推定來確認其行為性質,如非商事主體所從事的信息諮詢服務等。一般商事行為 區別 一般商事行為與特殊商事行為是大陸法系國家商法學理論研究中...
它們是商法典第631條第9款、第632條第9款、第638條第1款規定的商人之間的輔助營業行為、債務清償行為、商人向消費者出售食品行為等。按照法國的判例解釋,凡商人之間從事的行為,不問其是否具有營業性質,首先應當推定其為商行為。另須注意,法國法明確將農林性營業、出售發明、著作創作、工藝品創作、智力服務、社會...
僅僅以行為的形式為認定要件。在許多國家,票據行為、證券交易行為、融資租賃行為、保險行為、海商行為等均為絕對商行為。絕對商行為通常由法律限定列舉,不得作推定解釋。絕對商行為與相對商行為相對應而存在。那些屬於絕對商行為 如票據行為,證券上市和交易行為,保險行為,商業銀行行為,海商行為等。
被推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能夠根據本規定第十條所列因素,證明其在相關市場內不具有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不具有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的能力,則不應當認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第十三條 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經營者,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可以陳述其行為合理...
推定變更的解析 在確定一項變更是否可以認定為“推定變更”時,往往要權衡在契約履行過程中業主代表與承包商代表的行為。我們知道,業主可以將自己的權利轉移給他的代表,在這種情況下,業主受該代表發出指令的約束。與此相似,工程師或其它類型的技術顧問,其職責就是給承包商提供技術指導,他可以指令對工程變更。這樣...
2.默示。默示是行為人用推定和默認表示意志的形式。默示又有兩種不同的形式,即推定行為和默認。推定行為是從行為人的作為中推定其所表達發生、變更或消滅一定房地產法律關係的意思。默認是從行為人的不作為中確認其已表達了發生、變更或消滅一定房地產法律關係的意思。默示是有局限性的,只有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
但是,上述第(2)項、第(3)項中,有的經營者市場份額不足十分之一的,不應當推定該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此外,被推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有證據證明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則不認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認定 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則可以認定經營者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1...
市場支配地位根據反壟斷法和《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規定》的規定進行認定和推定。經營者擁有智慧財產權可以構成認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因素之一,但不能僅根據經營者擁有智慧財產權推定其在相關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擁有智慧財產權的經營者在相關市場是否具有支配地位,還可以考慮在相關市場交易相對人轉向具有替代關係的...
第一節 商行為的概念 一 商行為的界定 二 商行為的特徵 三 商行為的要件 四 商行為的性質 五 商行為的獨立性 第二節 商行為的分類 一 具體商行為與抽象商行為 二 雙方商行為與單方商行為 三 一般商行為與特殊商行為 四 絕對商行為與相對商行為 五 基本商行為與附屬商行為 六 固有商行為與推定商行為 第...
一、雙方商行為與單方商行為 二、絕對商行為與相對商行為 三、基本商行為與附屬商行為 四、純然商行為與推定商行為 五、一般商行為與特別商行為 第三節一般商行為 一、買賣契約 二、貨物運輸契約 三、倉儲契約 第四節特別商行為 一、股份轉讓與股票交易行為 二、票據行為 三、保險契約 四、國際貨物買賣契約 五...
可見, 商業判斷原則是一項推定, 它是一種在訴訟中的舉證責任分配機制(a burden - allocating mechanism),即董事們獨立的行為被假定為是以善意和適當注意的方式做出的。 (P189)在訴訟法中, 推定的適用與當事人的證明責任(the burden of proof)有著極其密切的關係。 (P200- 204)根據推定製度, 只要不...
現代各國的商法對商人的假設均是“強有力的智者”,商人被推定為在商務方面是有能力、有經驗的。商法乃是強者之法, [26]因此,關於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瑕疵、對“意思表示自由”等傳統民法的制度,均不能適用於商人。既然商人與普通的個人所追求的目的不同,所以用以達到各種不同目的的立法技術,自然也就各不相同。鑒...
被推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有證據證明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不應當認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第四章 經營者集中 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經營者合併;(二)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三)經營者通過契約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
但是,根據各國或地區商法的規定,在商行為中,商人作為擔保人,則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如《德國商法典》第349條規定,如果擔保人的擔保行為是一種商行為,擔保人無權實施先訴抗辯。第三,商事保證推定為連帶保證。如果當事人在契約中並未約定保證的性質,商事保證推定為連帶保證。此乃建立在商人具有較高的風險判斷和...
,因此在民事訴訟過程中採取推定方式認定案件事實,符合法律規定。需注意的是,推定方式僅限於難以用證據直接證實的情況,推定事實仍需以可知事實為基礎或以有效證據佐證,並且不因採取推定方式而免除當事人需承擔的其他舉證責任。在認定是否“惡意串通”時,推定方式僅適用於認定當事人在實施某行為時是否故意而為之的...
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經營者市場份額不足十分之一的,不應當推定該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有證據證明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不應當認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第二十條 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實施下列行為,妨礙...
二是明確平台“搭便車行為”減少了市場的激勵、損害了創新,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三是明確經營者宣傳信息在損害賠償中證明中的推定作用。在無相反證據證明的情況下,經營者應當承擔基於宣傳所產生的事實推定後果,相關宣傳可以作為計算損害的依據。該案對引導市場主體守法經營,營造風清氣正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具有...
三、商人資格的證明和推定 四、商人資格的開始和終止 第三節商人的分類 一、商人地位的平等性與差異性 二、必然商人、須登記商人和表見商人 三、固有商人、擬制商人和小商人 四、商自然人、商合夥與商法人 第四節商事輔助人 一、商事輔助人的界定 二、附屬性商事輔助人:經理 三、附屬性商事輔助人:商人的其他...
”同時,增加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據以上規定以行政規章方式列舉的行為,推定為具有誘使他人購買或出售該種證券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實踐中的操縱市場行為常常伴隨著信息披露中的實質性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即行為人以虛假陳述為相關證券的價格走勢推波助瀾,並由此不正當地控制價格並從證券...
責任形式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侵犯了他人商業秘密,會給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刑法第219條第2款中的“應知”不是指應當知道(即不是指過失可以構成本罪),而是指推定行為人已經知道。常見情形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盜竊,一般是指...
第四十八條 電子商務當事人使用自動信息系統訂立或者履行契約的行為對使用該系統的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電子商務中推定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但是,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四十九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用戶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契約成立。當事人另有...
4、公司章程的推定通知制度的廢除 第五節 商事交易之安全性原則 1、商事交易安全性原則的意義 2、違反商法的強行性規定的行為有效的原則 3、越權交易有效性原則 4、契約標的預先明確規則 5、訴訟時效期間的短暫性規則 第三章 商法的淵源 第一節 商法淵源的功能 1、法的淵源的概念 2、商法關注商法淵源的根據 ...
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據《反壟斷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認定或者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結合平台經濟的特點,可以具體考慮以下因素:(一)經營者的市場份額以及相關市場競爭狀況。確定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市場份額,可以考慮交易金額、交易數量、銷售額、活躍用戶數、點擊量、使用時長或者其他指標在相關市場所占比重...
四、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推定 五、舉證責任的轉換 六、侵犯商業秘密案件中的鑑定 七、涉及商業秘密的證據可否不經質證問題 第六節 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類型 一、法定的行為類型 二、職工能否成為侵犯商業秘密的法律主體 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秘密的行為 四、對不正當取得的商業秘密的披露等行為 五、來源正當但使用...
依照《反壟斷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二)、(三)項規定,兩個以上經營者被推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推翻相關推定還需要證明其相互之間存在實質競爭,且單個經營者與其它經營者相比沒有突出的市場地位。第二十一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實施下列行為,妨礙商品在地區之間...
(1)企業就某種特定的商品或服務至少占有其1/3的市場份額,則推定該企業為控制市場的企業;但該企業在上界營業年度的營業額低於205萬馬克的,不適用上述推定;(2)如果3個或3個以下企業共同占有其50%或50%以上的市場份額,或者5個或5個以下企業共同占有其2/3或2/3以上的市場份額,則推定符合具有市場控制力的...
適用本身違法或目的違法的行為通常推定為本質上存在損害、限制競爭性質;而適用合理原則與效果分析時,會對相關行為的促進和損害競爭效果進行綜合分析。一些司法轄區對壟斷協定行為設有行業豁免、集體豁免以及安全港製度,企業在評估時可以參照有關規定。值得注意的是,各司法轄區均規定協會不得組織企業從事壟斷協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