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割推排指的是宋代考查民戶物力確定賦役的辦法。宋計民戶物力定等第,作為服役及服役輕重的依據。規定民戶典賣產業、稅賦和物力一併過戶,名推割。景定五年(公元1264年) 又行經界推排法,名為核實賦役,實則“虛加寡弱戶田租,害民為甚”。(《續文獻通考·田賦》)
又定三年一查定,大小定服役重輕及應否免役,在產業進出上,亦有依據。但具體實施時,官吏常將民戶農具、家畜及口糧以外的動產均作物力,且常憑賄賂多少以定物力高低,極其苛擾。
推割推排指的是宋代考查民戶物力確定賦役的辦法。宋計民戶物力定等第,作為服役及服役輕重的依據。規定民戶典賣產業、稅賦和物力一併過戶,名推割。景定五年(公元1264年) 又行經界推排法,名為核實賦役,實則“虛加寡弱戶田租,害民為甚”。(《續文獻通考·田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