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申請制度

採購申請制度是企業應當建立採購申請制度,依據購置物品或勞務等類型,確定歸口管理部門,授予相應的請購權,並明確相關部門或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及相應的請購程式。對於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物資購買均作一般授權,對於資本支出和租賃契約等,只允許特定的人員提出請購。

在確定一般貨物的採購時,必須由貨物的使用部門根據未來一定期間的需要量提前通知貨物保管部門,由保管部門再根據現有貨物的庫存量計算出請購量後,正式提交請購單。請購單必須經過貨物使用部門和貨物保管部門主管的簽字後才能提交,提交之後要通過採購部門和會計部門的確認後方可生效。採購部門確認的目的在於防止重複執行相同的採購業務和通過諮詢市場價格對所需資金進行估算。會計部門要綜合企業的經營目標、資金預算範圍和企業現有資金狀況進行審查後批准。貨物採購的請購單由使用部門、保管部門、採購部門和會計部門簽署同意執行的意見之後,再交由採購部門存檔備案,並辦理招標訂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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