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非技術性規定

排球規則包括三部分:一、比賽場地與設備。二、非技術性規定。三、技術性規定。 規則雖然由以上三個部分組合而成,但它們是一個整體。我們在掌握每部分內容的同時,更要將三部分的內容有機地結合起來。這樣才能更好地了解規則,理解規則,以至更好地去執行規則。

(一)隊員的服裝,(二)禁止著戴的物品,(三)參加者的基本權力,1.隊長,2.教練員,3.隊員的替換,4:比賽間斷,5.延誤比賽,6.不良行為,

(一)隊員的服裝

隊員的服裝包括上衣、短褲和運動鞋。上衣、短褲和襪子必須統一、整潔和顏色一致。國際比賽中,全隊隊員鞋子的顏色必須一致,但商標可以不同。上衣的號碼必須是1~18號,號碼的顏色必須與上衣明顯不同。身前號碼至少為10厘米高,身後號碼至少為15厘米高,號碼筆畫寬度至少為2厘米。

(二)禁止著戴的物品

隊員禁止佩帶可能造成傷害及有利於人為加力的物品。可以戴眼鏡進行比賽,但所引起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三)參加者的基本權力

1.隊長

隊長在比賽開始前要在記分表上籤字,並代表本隊進行抽籤。抽籤獲勝者可以選擇發球或接發球,或場區。隊長在場上時將擔任場上隊長。只有場上隊長可以在死球時同裁判員講話。場上隊長可以請求對規則和規則的執行進行解釋,可請求正常的比賽間斷(暫停和換人),可以請求允許更換衣服或器材,核對雙方隊員的場上位置,檢查地板、球網和球等。比賽結束時,他要在記分表上籤字承認比賽結果。

2.教練員

教練員在比賽前要在記分表上檢查隊員的姓名和號碼,並簽字。每局開始前,要填寫位置表,簽字後交記錄員或第二裁判員。比賽中,他應坐在靠近記錄員一端的球隊席上,他可對場上隊員進行指導,但必須是坐在球隊席上或在準備活動區內,並不得干擾或延誤比賽。

3.隊員的替換

每一局每隊最多可替換六人次,一名隊員離開比賽場地,而由另一名隊員上場據占他的位置為一人次替換。在一次換人中可以同時替換一人或多人。替補隊員每局只能上場比賽一次,如某一隊員受傷不能繼續比賽時,必須進行合法的替換。如果不可能進行合法替換時,可採取特殊的替換。如某隊員被判罰出場或取消比賽資格時,必須進行合法的替換。如果不可能進行合法替換時,則判該隊陣容不完整,陣容不完整的隊保留其所得分數和局數。

4:比賽間斷

正常的比賽間斷為暫停和換人。在比賽成死球時,裁判員鳴哨發球前,教練員或場上隊長用相應的手勢請求間斷。一次或兩次暫停可以與雙方的各一次換人相連續,中間無須經過比賽過程。同一隊未經過比賽過程不得連續提出換人的請求,但在同一次換人請求中可以替換兩名或更多的隊員。一次暫停的時間為30秒,但在世界比賽中,採用技術暫停的方法,即比賽中,當比分至5分和10分時,便為技術暫停,時間為1分鐘,在每局中,球隊還有一次暫停的機會,時間為30秒。暫停時,比賽隊員必須離開比賽場區到球隊席附近的無障礙區。

5.延誤比賽

延誤比賽的行為是:換人延誤時間;在裁判員鳴哨恢複比賽後,拖延暫停的時間;請求不合法的替換,在同一局中再次提出不符合規定的請求;場上隊員拖延比賽的繼續進行。延誤比賽為全隊的行為犯規,同一局中第一次延誤,應判延誤警告,再次出現則判延誤判罰。

6.不良行為

球隊成員對裁判員、對方隊員、觀眾或同隊隊員的不良行為,根據其冒犯程度分為四類。
(1)非道德行為:比賽的參加者對裁判員的判斷結果進行爭辯,恫嚇對方隊員等行為。
(2)粗魯行為:比賽參加者的行為違背了道德原則和採取不文明的舉止,並對裁判員、對方隊員和觀眾有侮辱性的表示。
(3)冒犯行為:採用侮辱性的語言和姿態對裁判員、對方隊員或觀眾進行誹謗。
(4)侵犯行為:對裁判員、對方隊員或觀眾有企圖侵犯的目的或人身侵犯的行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