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醢署署正

官名。清代光祿寺屬官之一。周設醢人,隋設掌醢署令,明改為掌醢署署正,清沿設。有署正滿、漢各一人,初制滿員四品,康熙九年(1670)定滿、漢均從六品。署正為署之主管官,掌管本署所司之事,並征果園賦額。參見“掌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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