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性規則是指示人們可以作為、不作為或要求別人作為、不作為的規則。授權性規則的作用在於賦予人們一定的權利去構築或變更、終止其法律地位或法律關係,為人們的自主行為和良性互動提供行為模式,為社會的良性運作和發展提供動力與規則保障。
授權性規則的特點是為權利主體提供一定的選擇自由,對於權利主體來說不具有強制性,它既不強令權利人作為,也不強令權利人不作為。相反,它為行為人的作為、不作為提供了一個自由選擇的空間。權利規則常常同時暗含對相對義務人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義務的規定,否則授權性規則就會落空。憲祛和民商法中含有豐富的授權性規則。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就是授權性規則。授權性規則通常採用“可以”、“有權利”。“有...自由”等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