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污染控制管理局

挪威污染控制管理局(N0rwegian Pollution Control Authority)提議一項新法令——在消費類產品中禁用18種有害物質,簡稱PoHS法令。新法令提議禁用的這些物質都是毒性持久、具有生物積聚性和/或極具毒性的高度有害物質)。

挪威國家污染控制局,挪威污染控制局的主要任務:,主要事件,18種物質及法規限值列舉如下,

挪威國家污染控制局

挪威國家污染控制局直屬環境部,成立於1974年。挪威污染控制局的主要目標是推進國家可持續發展,確保污染、有毒有害物質和廢物不會引起健康問題、對人類福利造成危害和影響自然的再生能力。挪威污染控制局現有300名職員,在全國五個城市設立辦公室。污染控制局的主要工作領域包括:
(1)海洋和淡水污染
(2)有毒有害化學品
(3)廢物及其循環利用
(4)氣候變化
(5)空氣污染和噪聲
(6)環境領域的國際合作

挪威污染控制局的主要任務:

(1)進行環境監測和提供環境狀況信息,如挪威環境狀況公報
(2)為環境部提供諮詢和專家支持
(3)通過環境法律法規和控制措施行使環境監督職權
(4)評估政府各部門環境目標的完成情況
(5)在其職責範圍內指導和幫助郡行政首長
(6)積極推行挪威國際環境合作目標
(7)幫助開發中國家提高環境管理能力
(8)環境緊急事故的準備和回響
  
挪威污染控制局認識到單一的環境管理工具不能解決我們目前面臨的環境問題。這需要我們制定綜合的整體環境解決方案來解決環境問題。目前,污染控制局的優先領域是氣候變化、能源消費的環境影響、有毒有害化學品、城區環境問題。
挪威污染控制局設有工業處、地方環境管理處、控制與國際事務處和管理與信息處等四個處室。
挪威污染控制局工作的法律基礎是《污染控制法》、《產品控制法》、與污染和產品控制法有關的條例、歐盟法律和國際協定。
挪威環境管理的基本原則:
(1)環境容量原則
(2)污染者付費原則
(3)污染預防原則
(4)替代原則
(5)內部控制原則

主要事件

挪威污染控制管理局向WTO提出PoHS(Prohibitionon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consumerProducts)管制要求,消費性產品在生產、進出口及銷售時,每一均勻材質料件的有害物質含量不得超過法令規定的限值。
此法令之主要目的為限制消費性產品對人體與環境的危害,以及廢棄物中的有害物質的含量。
挪威PoHS比歐盟RoHS限制有害物質項目更多、涵蓋範圍更廣,幾乎所有消費性產品均在其管制範圍內,除電子電氣類消費品外,還包括衣服、箱包、建築、玩具等,僅少數排隊在外,例如:食品、食品包裝、肥料、醫療設備和香菸,以及運輸工具、運輸工具上的固定裝置、輪胎和類似運輸工具配件,幾乎涵蓋了所有消費品。 雖然該立法只適用於挪威,但是可能會成為類似出口到歐洲的電氣和電子產品使用的事實上的RoHS標準,因為很少有公司會專門單獨為一個市場生產一種針對性的產品.除非不打算把產品銷往挪威。

18種物質及法規限值列舉如下

1HBCDD:六溴環十二烷0.1  2TBBPA:四溴雙酚A1  3C14-C17MCCP:14-17碳氯化石臘0.1  4As:砷及其化合物0.01  5Pb:鉛及其化合物0.01  6Cd:鎘及其化合物0.01  7TBT:三丁基錫0.001  8TPT:三苯基錫0.001  9DEHP:鄰苯二甲酸二己酯0.1  10Pentachlorphenol:五氯苯酚0.1  11Muskxylene:二甲苯麝香0.05  12Muskketone:酮麝香0.05  13DTDMAC:雙(氫化牛油烷基)二甲基氯化胺  14DODMAC/DSDMAC:二硬脂基二甲基氯化胺  15DHTDMAC:二(硬化牛油)二甲基氯化胺13+14+15<0.1  16BisphenolA(BPA):雙酚A,即二酚基丙烷執行之日起0.005,執行之日起3年後降為0.0025  17PFOA:全氟辛酸銨0.005(紡織品或其它塗層材料1?g/m2)  18Triclosan:三氯生,即三氯羥基二苯醚0.001  面對歐盟國家針對亞太電子電氣生產企業接踵不斷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我們只能積極應對,努力提高我們的綠色管控保障體系,保證我們的產品綠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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