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單鹽稅,蘆鹽在明正統時定為常股存積法,常股挨次行支,商人執引下場支鹽,由官府給單挨次驗掣,為挨單。自萬曆二十七年(1599)起,增加挨單鹽稅,直至三十七年裁廢。
挨單鹽稅,蘆鹽在明正統時定為常股存積法,常股挨次行支,商人執引下場支鹽,由官府給單挨次驗掣,為挨單。自萬曆二十七年(1599)起,增加挨單鹽稅,直至三十七年裁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