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與物的含義近於現在的意義與物體。名家學派的公孫龍在《指物論》中明確地闡述了指與物的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指與物
- 釋義:意義與物體
- 闡述者:公孫龍
- 《指物論》:指與物的關係
“指”的本義是具體名詞“手指”,也有動詞指認、指使之義,後引申為抽象名詞“言之所指”、“意之所指”,即“指”或“旨”。《孟子·盡心下》說:“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指”就是言之所指,即言所內含的意義。
“物”是萬物的總稱。公孫龍說:“天地與其所產焉,物也。”荀子指出:“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
先秦哲學家對指與物的關係作了不同的回答。莊周說:“天地一指也,萬物一馬也。”否認區分指、物的意義,認為天地、萬物及其名稱的意義實質上是完全同一的。公孫龍說:“物莫非指。”有的學者認為,公孫龍的“指”,是講萬物的共性或概念、名稱,是觀念性的東西,“物莫非指”是說“物”莫不是由觀念構成。由此斷定這是唯心主義的哲學命題。有的學者提出相反的看法,認為公孫龍在《名實論》中強調“夫名,實謂也”,名是實在事物的稱謂。據此,對公孫龍在《指物論》中講的“物莫非指”可理解為:概念、名稱莫不是客觀事物的反映或表現。由此斷定這是唯物主義的哲學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