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專修廠特約”屬於“機動車商業保險”中的附加條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指定專修廠特約
- 屬於:機動車商業保險”中的附加條款
- 套用:機動車損失險的附加條款來使用的
- 注意:進口車超過30萬的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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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內容
“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規定,投保人在投保時要求車輛在出險後可自主選擇具有被保險機動車輛專修資格的修理廠進行修理,並願意為此選擇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相反,如果車主沒有選擇該條款,那么車輛出險之後,由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修理方式和費用。“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是作為機動車損失險的附加條款來使用的。
特約理解
一般汽車4S店的維修價格要比普通修理廠高出很多,因此很多保險公司考慮到成本問題往往希望客戶去普通修理廠修車,而客戶為了放心,希望去4S店修理。這樣的矛盾,在車損險理賠過程中,保險公司與投保人之間時有發生。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經過保險公司申請,保監會下發批覆,同意太平洋財險和人保車險等六家保險公司使用“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及費率,化解了那些願意自己多出保費到4S店維修的高檔車車主和保險公司之間的矛盾。
在我國,太平洋、人保等財險公司有使用“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太平洋財險淮安中心盱眙支公司相關人員說,使用“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說得通俗點,也就是如果車主投保了特約險,就可以到4S店維修,修理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如果沒有投保此險種,車主一定要到4S店維修,那么超出估價範圍就要自行承擔了。
特約注意
在“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下,保費會在車損險的基礎上上浮,不過各家公司上浮的幅度不同,有上浮10%的,也有上浮60%的。以一輛價值30萬元的中檔車為例,如果一年的車損險保費是3000多元,如果上浮10%,只要多交300多元,就可自行選擇維修廠家了。
一般使用進口車超過30萬的採用(千分之15),超過50萬以上採用(千分之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