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代詞,即“代詞⑵”。呂叔湘把漢語代詞分為指別詞(如“這”“那”“每”)和稱代詞(如“我”“你”“誰”)兩類,並認為這些詞多數既有指別作用又有稱代作用,所以稱為“指代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指代詞
- 類型:語法學術語
指代詞,即“代詞⑵”。呂叔湘把漢語代詞分為指別詞(如“這”“那”“每”)和稱代詞(如“我”“你”“誰”)兩類,並認為這些詞多數既有指別作用又有稱代作用,所以稱為“指代詞”。
指代詞 指代詞,即“代詞⑵”。呂叔湘把漢語代詞分為指別詞(如“這”“那”“每”)和稱代詞(如“我”“你”“誰”)兩類,並認為這些詞多數既有指別作用又有稱代作用,所以稱為“指代詞”。
遠指代詞 遠指代詞,指示代詞之一。“近指代詞”的對稱。 見“指示代詞”。
虛指代詞 虛指代詞,指示代詞之一。見“指示代詞”。
代詞 代替實詞、短語的詞。1.定指代詞:指確定的人、物等,常指某一定的物並有一定的意義。2.不定指代詞:指不確定的人、物等,不常指某一定的物並沒有一定的意義。3.人稱代詞:代替人、物名稱的詞。如:我、你 、您 、他 ...
近指 近指,語法學術語。“遠指”的對稱。對於靠近說話人的近處的指稱。漢語中經常用近指代詞“這”“這兒”“這樣”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