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幣量是分居民持幣量和集團持幣量兩種。(1) 居民持幣量,亦稱“居民手持現金”。居民手中的持幣,主要用於購買商品,在正常情況下,隨著居民收入的增長而逐步增加,一般不會有大幅度地波動。如果市場商品供應和物價不正常,往往引起城鄉居民持幣量短期內有較大變化。居民持幣量的調查,主要運用“家計調查法”。家計調查屬於固定對象連續觀察的典型調查。主要內容包括家庭人口、就業人數、貨幣和實物收支、手存現金等。關鍵在於選好典型戶,通過調查資料可以推算出各個階層或一個地區的城鄉居民持幣量。(2) 集團持幣量,在我國是指國營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保留的庫存現金。我國現金管理辦法規定,以上單位所保留的庫存現金,只是為了滿足日常零星現金支付的需要,必須限制在國家規定的庫存現金限額內,其他現金收入應及時送存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