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賊要贓,拿奸要雙

拿賊要贓,拿奸要雙

“拿賊要贓,拿奸要雙”,諺語,意思是捉賊要有贓證,捉姦要有成雙人證。指問罪要有真憑實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拿賊要贓,拿奸要雙
  • 拼音: ná zéi yào zānɡ,ná jiān yào shuānɡ
解釋,出處,

解釋

贓:贓物;奸:通姦。捉賊要有贓證,捉姦要有成雙人證。指問罪要有真憑實據。

出處

元·馬致遠《還牢末》第一折:“那梁山泊果然有個李逵,原來孔目結交賊人?二嫂,你曉得拿賊要贓,拿奸要雙,如今那匾金環子在誰人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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