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區財政局

拱墅區財政局

拱墅區財政局是拱墅區政府部門,負責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定地方財政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計畫和國有資產營運規劃,參與制定全區有關巨觀經濟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拱墅區財政局
  • 上級單位:拱墅區人民政府
拱墅區財政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財政預算、國有資產、財務、會計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省、市、區的有關規定,制定全區財政、國有資產、財務、會計、經費開支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定地方財政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計畫和國有資產營運規劃,參與制定全區有關巨觀經濟政策;積極推進財政改革和國有資產體制改革,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編制年度財政預算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報告決算;編制全區年度財政預算,編制財政決算;監督鎮、街道財政預算的執行,辦理鎮和區級機關各部門預算的追加、追減,提出調整年度預算方案;審編財政決算;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預算外資金和區級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彩票監管工作;負責罰沒財產的拍賣與管理。
(四)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研,向上級部門提出完善財政政策的意見、建議。
(五)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支出及控購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政府採購工作;指導和監督各級財政收支,指導和監管區本級各部門財務活動,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負責區級機關事業單位會計集中結算工作。
(六)負責全區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承擔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區國有資產營運工作;組織實施清產核資,產權管理等基礎工作;參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轉制、改制等;制定國有資產的收益分配政策和分配方案,並負責國有資產收益的收繳;指導和監管全區國有資產產權交易;依法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糾紛的調處。
(七)參與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科技、文教、社會保險等管理和改革的有關政策制定,加強巨觀調控和監督;支持社會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全區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
(八)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配合職改主管部門作好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考試和評聘工作;負責會計人員教育和培訓工作;加強全區財會人員的隊伍建設,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發證、年檢等工作。
(九)監督財政政策、法律和法規的執行,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強化財政監督,建立預算收入保障機制、預算支出有效監控機制和財政內部監督制約機制。
(十)貫徹執行國家、我省、市區有關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區農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計畫,管理財政四稅和各種財政性地方基金的徵收;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式參與稅收減免的審核報批。
(十一)組織開展財政、財會方面的學術研究;負責區級財會社會學術團體的管理工作;負責財政宣傳工作和財政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十二)貫徹上級財政信息管理的政策制度;根據上級財政信息系統的規劃組織實施;承擔財政信息的日常管理,保障網路的安全和信息的保密。
(十三)承辦區政府、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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