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遠市統計局

招遠市統計局是主管全市統計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是國家統計系統的主要組成部門,接受招遠市政府和煙臺市統計局的雙重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招遠市統計局
  • 類屬:政府機構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

機構職能

一、部門職能
1、組織實施國家、省、煙臺市統計法律、法規、政策,研究擬定我市統計工作政策規定、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各鎮(街道、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2、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按照國家、省、煙臺市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制定適合我市情況的統計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煙臺市統計標準,擬定我市有關統計標準,審定部門統計標準,指導部門統計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統計調查項目。
3、組織實施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鎮(街道、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市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機構設定

(一)、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綜合科、工業科、貿易科、法規科。
1、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保衛、計畫生育、會議組織及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人事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通過金都信息港網站,及時更新維護本局的"組織機構、檔案制度、統計分析、動態報導"等欄目。
2、綜合科: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和審查,匯總整理全市經濟、財政、金融、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辦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收支、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帳戶,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對鎮(街道、區)國民經濟核算數據進行審核。研究擬定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擬定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及有關統計制度;擬定全市有關統計標準;審批部門統計標準、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案;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統計並管理名錄庫。
3、工業科: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物資、勞動工資、科技、勞動力調查、高新技術產業、交通運輸郵電等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與提供工業、能源、勞動工資、科技、交通、郵電等統計數據;組織規模以上大中型工業企業聯網直報,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工業、勞資、科技、交通、運輸、郵電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4、貿易科:組織實施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貿易餐飲、住宿業及外經、外貿和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貿易、外經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5、法規科: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指導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築業統計基礎工作;統一組織全市統計調查單位的註冊、變更、註銷管理工作;負責涉外統計調查和民間統計調查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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